贪官何苦客死他乡

贪官何苦客死他乡

顾震芳在中国时曾有一段婚姻,逃入泰国曼谷后,她迅速嫁给了泰国当地的一名男子盖奥。尽管盖奥经济拮据,且右眼失明身患残疾,她还是与其成婚,因为当时她已怀有前夫的孩子,她想让肚子里的孩子在泰国有一个合法身份。2006年,一次触电事故,让她客死他乡。(12月02日,搜狐新闻)

贪官死不稀奇,人皆有一死,何况贪官?但理应过得很富裕,相夫教子的贪官,却逃亡到异国他乡,与有残疾且经济拮据的穷人结婚生子,并过着担惊受怕,提心吊胆的贫苦生活,最后还客死他乡,这样的贪官生活不得不引人悲叹。

顾震芳的经历再一次的证明,贪官的生活并没有想象中的那样美好,并不是锦衣玉食,车接车送,呼风唤雨,也不是平步青云,得心应手,职场情场两得意,而是过着提心吊胆的高压生活,过着出门不打车,有家不能回,生病不能看,亲人不能管的孤苦生活。即使是正在得意,还没有被查处的贪官,整天也是提心吊胆的,生怕被发现。而这,就是贪官的生活,连正常的国民生活都不能达到的生活。

顾震芳的悲凉人生,不禁让我们想问,当贪官到底图什么?图的就是那几个钱?一点名誉?一份权力么?假设贪官图的就是上述那些,那么又有几位贪官得到了?即使得到了,又何曾享受了?即使享受了,又是否长久?

更多更普遍的情况是,一朝为贪官,终生招人恨,不仅没有得到想要的生活,连以往的平静的,安宁的生活也失去了,倘若当贪官就为这,又何苦呢?

当今社会,并不是没有提供为官清廉的氛围和平台,随着中央和地方各级部门反腐工作的深入推进,群众路线、三严三实等思想教育的深入开展,中央八项规定、六项禁令及《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相继颁布实施,让为官不为,为官难为的官坐不住,进而下台成为过去式,让为官想为,为民办实事的好官有发挥的平台和成长的机会,营造了一片风清气正,积极作为的良好局面。在这样的环境中,想成为贪官“都难”!

以往,贪官有“苦衷”,因为要“合群”,处好“关系”,所以人家贪,我也必须贪,人家拿,我也应该拿,结论就是,好事全给自己,坏事全是别人。好像自己的沦陷完全“情非得已”而真实情况怎样,大家都清楚。

现在,一片看好的从政局面,良好的政治生态和社会风气,给为官清正提供了必要的保障,从政者也可以像上班族一样按时上下班,再也不必担心这儿的应酬,哪儿的接待。在这样的情况下,如果还有官员想贪点,拿点,妄想过“富足”的“贪官的生活”,那就大错特错了,其结果也并不比顾震芳好到哪儿去,而且一生就在骂名中度过,哪又何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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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丹华校对:刘佳星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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