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畜牧业发展规划

十三五畜牧业发展规划

核心提示:因地制宜,分区施策,妥善处理好养殖业生产与环境治理、生态修复的关系,加快推进养殖业环境问题治理,不断加强畜牧业生态保护与建设,促进资源永续利用,增强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提升畜牧养殖与资源承载能力和环境容量的匹配度。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各项决策部署,牢固树立生态文明理念,坚持产能为本、保育优先、创新驱动、依法治理、惠及民生、保障安全的指导方针,加快发展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和生态保育型农业,切实转变畜牧业发展方式,从依靠拼资源消耗、拼投入、拼生态环境的粗放经营,尽快转到注重提高质量和效益的集约经营上来,确保内产品供给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生态安全和农民持续增收,努力走出一条中国特色畜牧业可持续发展道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实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生产发展与资源环境承载力相匹配。坚守生态保护红线,优化畜牧产业布局,提高规模化集约化水平,确保肉食和畜产品的有效供给。因地制宜,分区施策,妥善处理好养殖业生产与环境治理、生态修复的关系,加快推进养殖业环境问题治理,不断加强畜牧业生态保护与建设,促进资源永续利用,增强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提升畜牧养殖与资源承载能力和环境容量的匹配度。

坚持创新驱动与依法治理相协同。大力推进畜牧业科技创新和体制机制创新,释放改革新红利,推进科学种养,着力增强创新驱动发展新动力,促进畜牧业发展方式转变。强化法治观念和思维,完善畜牧业资源环境与生态保护法律法规体系,实行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依法促进创新、保护资源、治理环境,构建创新驱动和法治保障相得益彰的畜牧业可持续发展支撑体系。

坚持当前治理与长期保护相统一。牢固树立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理念,把生态建设与管理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从当前养殖粪污污染突出问题入手,兼顾农业和水利内源外源污染控制,加大保护治理力度,推动构建畜牧业可持续发展长效机制,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努力促进畜牧业资源永续利用。

坚持试点先行与示范推广相统筹。充分认识畜牧业可持续发展的综合性和系统性,统筹考虑不同区域不同类型的资源禀赋和生态环境,围绕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试点工作,着力解决制约养猪业可持续发展的技术难题,着力构建有利于促进畜牧业可持续发展的运行机制,探索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成功模式,因地制宜、循序渐进地扩大示范推广范围,稳步推进全县畜牧业可持续发展。

坚持市场机制与政府引导相结合。按照“谁污染、谁治理”、“谁受益、谁付费”的要求,着力构建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积极引导鼓励各类社会资源参与畜牧业资源保护、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着力调动农民、企业和社会各方面积极性,努力形成推进畜牧业可持续发展的强大合力。

三、发展目标

到2020年,全县畜牧业可持续发展取得初步成效,经济、社会、生态效益明显。畜牧业发展方式转变取得积极进展,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升,结构更加优化,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不断提高,畜牧业资源保护水平与利用效率显著提高,畜牧业环境突出问题治理取得阶段性成效,全县生态系统功能得到有效恢复和增强,生物多样性衰减速度逐步减缓。

到2030年,全县畜牧业可持续发展取得显著成效。供给保障有力、资源利用高效、产地环境良好、生态系统稳定、农民生活富裕、田园风光优美的现代畜牧业可持续发展新格局基本确立。

四、重点任务

(一)优化发展布局,稳定提升畜牧业产能。

优化畜牧业生产布局。按照“猪、粮安天下”的要求,坚持因地制宜,宜农则农、宜牧则牧、宜林则林,逐步建立起畜牧业生产力与资源环境承载力相匹配的现代畜牧业生产新格局。在畜牧业生产与水土资源匹配较好地区,稳定发展以生猪为特色的畜牧业生产;在资源过度利用和环境问题突出地区,实施适度禁养,调整结构,治理污染等措施,加大畜牧业生态建设力度,保障生态持续发展格局。

推进生态循环畜牧业发展。优化调整种养业结构,促进种养循环、农牧结合、林牧结合。支持粮食主产区发展畜牧业,推进“过腹还田”。积极发展草牧业,支持苜蓿和青贮玉米等饲草料种植,开展粮改饲和种养结合型循环农业试点。因地制宜推广节水、节肥、节药等节约型农业技术,以及“稻鱼共生”、“猪沼果”、林下经济等生态循环农业模式。

(二)治理环境污染,改善畜牧业农村环境。

防治养殖粪水污染。全面加强畜牧业面源污染防控,科学合理使用养殖业的投入品监管,提高使用效率,减少畜牧业内源性污染。到2020年全县畜牧业防疫面达覆盖率达到40%,

综合治理养殖污染。支持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开展标准化改造和建设,提高畜禽粪污收集和处理机械化水平,实施雨污分流、粪污资源化利用,控制畜禽养殖污染排放。到2020年和2030年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率分别达到75%和90%以上,规模化养殖场畜禽粪污基本资源化利用,实现生态消纳或达标排放。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区域划定禁养区、限养区,全面完善污染治理设施建设。2016年底前,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建设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施,严格规范兽药、饲料添加剂生产和使用,健全兽药质量安全监管体系。

保护生物多样性。加强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开展“**花猪”、“黑羽绿壳蛋鸡”的专项保护和开发利用,完善野生动植物资源监测预警体系,遏制生物多样性减退速度。

(三)实施多元开发,突出发展规模化养殖。

坚持市场运作,通过政府推动、示范带动、效益推动和对外招商等行为,实现畜牧业增效、农民增收。鼓励和支持各行业、各部门和各种经济成份积极参与畜牧业生产。

规模化养殖是我县畜牧业转型的主要标志,也是畜牧业发展到现阶段的一个必然趋势,集中精力抓好规模养殖是今后我们的主要工作,因此要采取得力措施促进这一进程的快速实现。

坚持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坚持牢固的科学发展观,立足发展现代畜牧业,科学规划、合理布局、规范实施,实现环境资源、效益和发展的良性互动,协调发展。

五、规划发展目标

到2020年,使我县猪、牛、羊、禽的饲养量分别达到230万头、4万头、2万只和500万只;出栏分别达到140万头、2万头、1万只和280万只;全年肉类总产达到12万吨,畜牧业产值30亿元,占农业总产值的50%以上。

六、区域布局

针对全县畜牧业可持续发展面临的问题,综合考虑各地农业资源承载力、环境容量、生态类型和发展基础等因素,按照全县“三区”划分原则,将全县划分为优化发展区、适度发展区。按照因地制宜、梯次推进、分类施策的原则,确定不同区域的畜牧业可持续发展方向和重点。

(一)优化发展区。

以占圩、黎圩、甘坑、瑶圩、王桥、岗上积、圩上桥、小璜为养殖发展主产区,畜牧生产条件好、潜力大,但也存在水土资源过度消耗、环境污染、畜牧投入品过量使用、资源循环利用程度不高等问题。要坚持生产优先、兼顾生态、种养结合,在确保粮食等主要畜产品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高的前提下,保护好农业资源和生态环境,实现生产稳定发展、资源永续利用、生态环境友好。

到2020年实现农牧结合、生态循环的种养模式,大力发展优质高产奶业和肉牛产业。推动适度规模化畜禽养殖,加大动物疫病区域化管理力度,推进“免疫无疫区”建设。

(二)适度发展区。

以邓家、虎圩、杨桥殿、珀干畜牧生产特色鲜明,但生态脆弱,资源环境承载力有限,畜牧基础设施相对薄弱。要坚持保护与发展并重,立足资源环境禀赋,发挥优势、扬长避短,适度挖掘潜力、集约节约、有序利用,提高资源利用率。

大力发展旱作节水畜牧业、草食畜牧业等生态养殖,实现生产、生活、生态互利共赢。推进草食畜牧业发展。

七、保障措施

加大执法与监督力度。健全执法队伍,整合执法力量,改善执法条件。落实畜牧资源保护、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等各类法律法规,加强跨行政区资源环境合作执法和部门联动执法,依法严惩畜牧资源环境违法行为。开展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效果的监测与督察,健全重大环境事件和污染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及损害赔偿制度。

加大投入力度。健全畜牧业可持续发展投入保障体系,推动投资方向由生产领域向生产与生态并重转变,投资重点向保障兽医公共安全和主要畜产品供给、推进畜牧业可持续发展倾斜。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鼓励引导金融资本、社会资本投向畜牧业资源利用、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等领域,构建多元化投入机制。完善财政等激励政策,落实税收政策,推行第三方运行管理、政府购买服务、成立农村环保合作社等方式,引导各方力量投向农村资源环境保护领域。将畜牧业环境问题治理列入利用外资、发行企业债券的重点领域,扩大资金来源渠道。切实提高资金管理和使用效益,健全完善监督检查、绩效评价和问责机制。

健全完善扶持政策。继续实施并健全完善动物疫病防控、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补助、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等政策。研究实施精准补贴等措施,建立健全畜牧业资源生态修复保护政策。支持优化粮饲种植结构。

加强科技体制机制创新。加强畜牧业可持续发展的科技工作,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环境治理、气候变化、生态保护等方面推动协同攻关,组织实施好相关重大科技项目和重大工程。创新养殖业科研组织方式,建立全县养殖业科技协同创新联盟,进一步整合科研院所、高校、企业的资源和力量。健全养殖业科技创新的绩效评价和激励机制。充分利用市场机制,吸引社会资本、资源参与农业可持续发展科技创新。

促进成果转化。建立科技成果转化交易平台,按照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积极探索“项目+基地+企业”、“科研院所+高校+生产单位+龙头企业”等现代农业技术集成与示范转化模式。进一步加大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力度。创新科技成果评价机制,按照规定对于在畜牧持续发展领域有突出贡献的技术人才给予奖励。

推进畜牧适度规模经营,健全市场化资源配置机制。建立健全畜牧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机制。建立畜牧碳汇交易制度,促进低碳发展。培育从事牧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农业环境污染治理的专业化企业和组织,探索建立第三方治理模式,实现市场化有偿服务。

建立部门协调机制。建立由有关部门参加的 畜牧持续发展部门协调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和沟通协调,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分工,形成部门合力。

完善政绩考核评价体系。创建畜牧业可持续发展的评价指标体系,将耕地红线、资源利用与节约、环境治理、生态保护纳入乡镇人民政府绩效考核范围。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建立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责任终身追究制度和目标责任制,为畜牧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责任编辑:佘小莉校对:郭浩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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