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规矩意识贯穿选人用人全程

把规矩意识贯穿选人用人全程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党要管党首先是管好干部,从严治党关键是从严治吏,如果不能很好地解决选人用人不正之风,就会涣散党心、冷了人心。整治选人用人不正之风,事关党的执政地位和执政基础巩固,必须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部署要求,牢固树立规矩意识,把立规矩、守规矩贯穿落实责任、源头治理、关键环节、监督问责全过程,着力推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风清气正,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打造祖国北疆亮丽风景线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在落实主体责任上立规矩守规矩。整治选人用人不正之风,落实责任是关键。各级党委(党组)和组织人事部门必须把该担的责任主动担起来,把该立的规矩及时立起来,整治选人用人不正之风才能立竿见影、落地见效。一是重点明确“抓什么”。自治区党委把坚决整治选人用人不正之风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单独明确,具体工作中,制定了工作方案,明确了整治时限,切实做到量化到岗、责任到人、具体到事、落实到底。二是重点明确“谁来抓”。把整治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纳入自治区党委关于深入开展五级示范抓引领推进联系服务群众常态化工作的意见中,通过“五级示范抓引领”,以上率下、示范带动,落实各级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落实党委(党组)书记的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组织人事部门的具体实施责任。三是重点明确“怎么抓”。把整治选人用人不正之风工作情况纳入抓党建重要内容,定期听取汇报、定期研究部署、定期统筹调度、定期督促落实、定期考核评价,并把专项整治情况作为党委(党组)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四是重点明确“抓不好怎么办”。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把整治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纳入自治区党委从严治党考责问责暂行规定中,明确考责问责的主体、对象、情形和方式。

在强化源头治理上立规矩守规矩。整治选人用人不正之风,必须把新修订的《干部任用条例》作为总章程、总规矩,刚性执行、不打折扣、不搞变通。一是从严规范干部选任工作程序。认真坚持好干部标准,树立“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用人导向,把严把实动议提名、考察考核、程序步骤等关口,防止随意变通、程序空转,坚决遏制违反干部选拔任用标准和程序、跑官要官、拉票贿选、说情打招呼等选人用人不正之风。二是从严规范领导职数使用管理。三是从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全面落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各项规定,除特殊岗位外,必须在核定的单位编制数额内,一律面向社会实行公开招聘。通过对操作细节的实化管理,使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真正懂规矩、讲规矩、守规矩。

在选任关键环节上立规矩守规矩。《干部任用条例》对选人用人的关键环节作了实体性和程序性规定,执行过程中必须做到一步不少、一步不错、一步不乱。一是加强综合分析研判。坚持把分析研判作为干部队伍建设经常性、基础性、先导性工作来抓。突出抓好基础研判,把年度综合考评作为重要抓手,全面分析领导班子的运行状态、岗位需求,认真考察干部的现实表现、素质能力、群众评价等情况。切实抓好经常研判,充分运用日常巡视、调研督查、专项检查、干部监督等渠道,随时掌握领导班子整体运行情况和领导干部履职尽责情况。着力抓好跟踪研判,在对领导班子年龄、气质、学历、专业等静态结构特征进行分析的基础上,考察领导干部应对突发事件、处理复杂问题、承担重点任务时的责任担当、工作能力和具体表现。二是规范干部动议提名。坚持党委(党组)主导、组织部门把关和充分发扬民主相统一,制定出台自治区党委管理干部补充调整岗位动议暂行办法,明确先动议岗位再因岗择人,充分运用综合分析研判结果,防止因人设岗、临时动议等问题的发生。三是强化干部考察考核。制定出台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平时考核办法,全面规范干部考察责任、工作流程,建立由组织部门牵头,公安、住建、工商等相关单位参与的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联系工作机制,全面真实掌握情况,为考实评准干部打牢基础。同时,坚持上好“五把锁”,就是在全面征求纪检监察、检察、监督部门意见的基础上,专门要求考察对象所在地区或单位党委(党组)书记、纪委(纪检组)书记(组长),对考察对象廉洁自律情况作出署名评价。

在严格监督问责上立规矩守规矩。整治选人用人不正之风,必须建立健全考责问责追责机制,把规矩的严肃性体现在监督问责之中,贯穿到选人用人全过程。一是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制定出台进一步加强全区县处级干部管理暂行办法,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事前报告制度。建立干部任免审核备案制度,下级党委在会议研究决定后,及时上报干部任免备案报告,由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就所任免干部的任职资格、选任程序、公示结果、信访反映等情况进行审核,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二是创新监督管理工作机制。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干部监督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巡视反馈选人用人交办整改工作暂行办法,全面推行信息监督、管理监督、检查监督“三个监督”工作机制。三是实施干部选任全程纪实。坚持“谁办理、谁纪实、谁负责”的原则,全程记录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等环节的主要工作和重要情况,具体参与者要全部签字确认,逐一归档保存,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履责有规矩、查责有对象、问责有依据。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蔡畅最后修改:
0

精选专题

领航新时代

精选文章

精选视频

精选图片

微信公众平台:搜索“宣讲家”或扫描下面的二维码:
宣讲家微信公众平台
您也可以通过点击图标来访问官方微博或下载手机客户端:
微博
微博
客户端
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