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洱海就该在“收费治污”上破题

保护洱海就该在“收费治污”上破题

在洱海边贩卖“苍山雪、洱海月”风景的客栈老板们,正迎来行业“寒冬”。11月下旬,网曝云南省物价局和大理市正在拟定新的洱海资源保护费征收方案。有经营者认为,客栈与洱海的污染源之间并无必然联系,如果强行实施,最后或导致大批小微企业客栈倒闭。(12月10日《北京青年报》)

不可否认,全国闻名遐迩的洱海风景区,正被环境污染问题所困扰,商户长期向洱海排放生活垃圾,成为水污染之源。2014年9月,有网友爆料称,著名舞蹈家杨丽萍在大理洱海双廊镇建房,排污污染严重,引发网友热议,甚至引起毁誉双方“约架”。可以预料,毫无节制地向洱海排污,这个云南的第二大淡水湖,终会成为一个超级“垃圾桶”。如此语境下,云南大理将实施“收费治污”新政,向商户征收“保护费”,是保护洱海资源的一种有效举措。

众所周知,污水及生活垃圾处理,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特别是污水处理,需要建立起完善的污水净化系统,更需要大量的资金做后盾,来支持其正常运转。长期以来,洱海污水处理系统,全凭政府投入资金来运转,投入渠道单一,处理经费短缺等问题,已严重影响到污水处理工作的正常开展。因此,洱海资源保护,首先应在“收费治污”上破题,本着“谁排污,谁付费”的原则,开征洱海资源保护费,从根本上解决资金严重不足、整体污水净化系统不完善等问题。

实行“收费治污”新政后,商户维护洱海环境的意识会增强。对商户来讲,因为要缴纳洱海资源保护费,而逐渐意识到环境保护的重要性。以前排污从来没有想到它会如何处理,现在要缴费,商户会突然感觉到环境保护离自己这么近。每年缴纳的费用虽然不算多,但是,让他们产生了“自己污染,自己负责”的意识,从而起到一定的警示作用,可以“倒逼”商户对洱海的环境保护尽到责任。

更重要的是,政府财政负担会减轻。开征洱海资源保护费,将改变政府单一投入的模式,在政府牵头、景区和商户参与的前提下,逐步满足污水净化处理的要求,使景区污水处理逐步走上市场化、产业化道路,步入良性发展轨道,从而推动城市污水及垃圾处理体制改革,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污水及垃圾无害化处理产业化运作格局。当然,开征洱海资源保护费,应征求民意,政府及有关部门不能关起门来定收费标准,更不能用天价收费,损害商户利益。

责任编辑:郭浩校对:佘小莉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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