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之殇:阿比让“毒垃圾”倾倒事件

城市之殇:阿比让“毒垃圾”倾倒事件

阿比让,作为科特迪瓦共和国的经济首都,坐落在埃布里耶潟湖湖畔,南临大西洋几内亚湾,是一座海湖环绕的水上城市,素有“西非小巴黎”“小曼哈顿”“水上芙蓉”“泻湖明珠”之称。然而,在这个美丽的海滨花园城市,却发生了“毒垃圾”事件,无疑为人类敲响了警钟。

回顾

2006年7月至8月间,荷兰期货企业——托克公司租用了一艘名叫“普罗博·科阿拉”号的巴拿马籍货轮。这艘装载“毒垃圾”的货轮在阿姆斯特丹港口被拒绝入港,随后托克公司通过中介公司委托科特迪瓦托米公司在科特迪瓦共和国经济首都阿比让的十多处地点倾倒了数百吨有毒工业垃圾。根据当时法国研究人员提供的检测结果,在这些垃圾成分中发现了对人体健康和环境都会造成损害的硫化氢和碳氢化合物。其中,硫化氢溶于水和油,有“神经毒剂”之称。垃圾中释放出来的硫化氢气体,致使当地居民纷纷出现呼吸困难、恶心呕吐、胸痛、腹泻的症状。据8月下旬科特迪瓦共和国官方公布的最新数据表明,事件已造成10人死亡,另有超过10万人次因呼吸障碍或其他不良反应到医院就诊,超过50万居民的正常生活受到影响,并引发科特迪瓦共和国国内的严重骚乱,世界为之震惊。

影响

阿比让“毒垃圾”倾倒事件,导致政府辞职政局动荡。“毒垃圾”事件曝光后,引起了国际社会的高度重视。联合国灾害评估和协调小组立刻派人前往调查,新的过渡政府也积极采取一系列紧急措施深入开展调查以防止事态恶化。

“毒垃圾”扳倒前过渡政府。此次污染事件发生后,迫于压力,科特迪瓦过渡政府于2006年9月6日集体辞职。16日,科特迪瓦总统巴博签署总统令,宣布成立新的过渡政府,以接替因阿比让有毒垃圾污染环境事件而辞职的前过渡政府。此后,阿比让地区行政长官、港务和海关部门负责人均被停职。科特迪瓦司法部门还拘捕了涉嫌在污染事件中负有重大责任的8人。科特迪瓦成立新的政府班子,保留了前过渡政府的大部分成员,但撤换了运输部长和环境部长。

当地土壤污染严重生态环境遭到破坏。由于发展中国家缺乏处理“毒垃圾”的技术、设备,而本身也缺乏对这种垃圾危险性的充分认识,事件发生后,面对“毒垃圾”造成的严重污染,一些国家纷纷向科特迪瓦政府提供资助,以顺利完成“毒垃圾”清理工作。联合国和法国派出的专家组抵达阿比让,协助科特迪瓦方处理“毒垃圾”。法国政府承诺由专业技术部门对这批污染物进行妥善处理。按当时计划,垃圾清理公司首先将有毒垃圾隔离,避免其再对环境和人体造成危害。随后,技术人员使用专业设备抽取液状垃圾中的有毒物质,并将其运往欧洲进行无害化处理。专家组中有关专家指出,虽然垃圾中的某些有毒物质会很快挥发掉,但已造成环境污染,要彻底清理当地受污染的土壤仍需要很长时间。

各方加紧对事件进行调查并切实追责。新的过渡政府成立了统一协调各部门的专门工作委员会,并组织专家对“毒垃圾”的转移进行可行性研究。新的过渡政府配合联合国专家组,帮助当地对污染物进行检测,提出可行的处理方案,以降低损失。2006年11月23日,科特迪瓦公布“毒垃圾”事件的最终调查报告,即阿比让各级管理部门的行政失职是事件发生的主要原因。荷兰托克公司没有遵守《巴塞尔公约》关于处理危险垃圾的相关规定,忽视了科特迪瓦在处理这些垃圾方面存在的技术问题。为此,2007年,科特迪瓦政府与荷兰托克公司签署价值1000亿西非法郎(约合1.98亿美元)的赔偿协议。2010年,荷兰检方宣布对托克公司处以100万欧元的罚款,并对托克公司的2名雇员判处罚金及监禁。

启示

“毒垃圾”在发展中国家引发严重环境污染并非新鲜事。阿比让“毒垃圾”倾倒事件,是一些发达国家转嫁环保灾难的典型事例。此事件的发生,为我国如何防范“毒垃圾”、如何应对危险废物进口管理起到警示作用。

全面提升我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水平。过去,“洋垃圾”进口过程中,不乏混入大量高污染垃圾甚至危险性废物,释放出多种有毒有害物质,对加工者的身体健康和生态环境产生了严重负面影响。因此,限制和禁止固体废物进口,是我国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一方面,全面禁止固体废物进口是一个循序渐进、逐步实现的过程,从分批分类调整进口固体废物管理目录,到逐步有序减少固体废物进口种类和数量,再到最终全面禁止“洋垃圾”入境,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新时期新形势下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另一方面,生态文明建设是关乎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经过长期努力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于2020年底如期实现固体废物进口清零的目标,“全面禁止进口‘洋垃圾’”被正式写入《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2021年1月1日起,我国正式禁止以任何方式进口固体废物,并要求全面提升我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水平。

严密监管“洋垃圾”非法入境链条。2022年3月30日生态环境部新闻发布会发布,2021年海关总署共立案侦办废物走私犯罪案件110起,查证涉案废物4.2万吨。随着再生原料进口、保税维修、再制造等新业态快速发展,出现一定的变相进口“洋垃圾”的风险。如何将“洋垃圾”有效“拒之门外”?一是完善堵住“洋垃圾”进口的监管制度,严格执行固体废物零进口政策,持续打击“洋垃圾”走私,严格规范再生原料的产品进口,严防“洋垃圾”走私和变相进口“洋垃圾”。二是强化“洋垃圾”非法入境管控,重点打击走私、非法进口利用废塑料、废纸、生活垃圾、电子废物、废旧服装等固体废物的各类违法行为。三是不断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风险管理,加强风险分析研判,通过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不断提升风险甄别能力,对“洋垃圾”伪瞒报入境实施科学、精准防控。同时,建立国际合作机制,适时发起区域性联合执法行动,推动贸易和加工模式转变,开拓新的再生资源渠道等。四是严密监管链条,形成“源头控、口岸防、国内查、后续打”的全链条防控,在境外加强对进口固体废物的装船前检验,强化口岸查验监管以及后续高强度稽查,切断“洋垃圾”走私供需利益链。

稳妥建设再生资源产业链。实行垃圾分类,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生活环境,关系节约使用资源,也是社会文明水平的一个重要体现。一方面,我国全面禁止“洋垃圾”进口的目的,是以维护国家生态环境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核心,以此推进全球废物回收体系的建立与完善,稳步提升国内固体废物回收利用水平,健全固体废物管理长效机制,不断完善国内固体废物回收利用体系,培育国内固体废物加工利用产业,加快推进城乡垃圾分类,不断提升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率。另一方面,坚持稳妥推进,分类施策,根据环境风险、产业发展现状等因素,从全生命周期视角开展垃圾分类处理全链条设计,推动再生资源行业转型升级。同时,深入推进垃圾分类和回收体系建设,重构再生资源产业链,提高废物再生利用率,不断引导居民切实履行环境责任,培养垃圾分类意识,养成垃圾分类习惯,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

责任编辑:王梓辰校对:翟婧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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