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确把握《准则》与《条例》精神的有机统一(2)

准确把握《准则》与《条例》精神的有机统一(2)

坚守道德高线与纪律底线的有机统一

中国自古以来就享有“礼仪之邦”的美誉,圣教伦理、道德之学一直被视为显学。邓小平同志曾经指出:“我们这么大一个国家,怎样才能团结起来、组织起来呢?一靠理想,二靠纪律。”从社会治理角度看,理想道德是维护社会良好关系的最高标准,需要思想“内化”才能持久;纪律规矩是维护社会良好关系的最低标准,须借助制度“外化”发挥作用。《准则》坚持正面倡导,以“立德”为先,为党员干部树立道德“高线”、标定思想防线,在党的建设中发挥导引力、推动力作用;《条例》开列负面清单,以“立规”为重,为党员干部划清纪律“底线”、筑牢纪律防线,在党的建设中发挥监督力、约束力作用。这是一套从严治党的“组合拳”,修身正己的“制度链”,为官从政的“方向盘”,体现了以德治党与依规治党相统一,从严治党与制度治党相统一。同时还要看到,在当代中国,我们党既是执政党又是领导党,担负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历史使命。如何领导好一个拥有十几亿人口的大国实现人的现代化?一个最基本的逻辑就是,充分发挥8700多万党员的模范带头和道德示范作用,由党内至社会形成良好文明氛围。这样来看,修订后的《准则》和《条例》将适用范围扩大到全体党员,无疑凸显了党员言行和道德实践对于整个社会文明程度和道德水平的重要引领作用,从而为顺利实现“十三五”规划目标提供重要保障。

(作者系省委党校副校长、教授)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董洁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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