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贯彻《准则》《条例》 坚持全面从严治党(8)

认真贯彻《准则》《条例》 坚持全面从严治党(8)

摘要:全市要把学习《准则》和《条例》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要与学习贯彻党章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反腐倡廉系列讲话精神结合起来,做到知敬畏、守纪律、讲规矩。

立足思想和工作实际深入学习贯彻《准则》《条例》

中共大连市西岗区委书记 吴继华

无德不兴,无规不圆。深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两项法规,是领导干部正心正身的遵循,更是大力加强全区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推动城区健康发展的现实需要。遵规守纪是一种约束,一种责任,更是一种发自内心对原则的忠诚、对法纪的尊重、对规范的维护。只有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政治上才能始终保持住定力,才不会迷失方向,道德上才不会失衡滑坡,行动上才不会偏离轨道。要学好用好《准则》和《条例》,首先就要悟懂其中的真谛,理解其中蕴含的崇高境界和良苦用心。既要掌握领导干部做人做事的基本要求,更要明确不断提升自身政治素质和道德标准的方向;既要严守对领导干部的刚性约束,更要用心体会对领导干部政治上的关心和爱护。所以,遵规守纪对于每个党员干部来说,既是一种常识,更应是一种常态,既是职责所系,更是实现理想和价值所需。

懂法规,让制度入脑入心

规矩不能是模糊的,只有清规明纪,才能勇于担当,砥砺前行。两部党内法规确立了清晰明确的标准戒尺,树立了可遵循、可操作的高标准,理清了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角色和位置。作为党员干部,必须将《准则》和《条例》全面知责、率先垂范,真正形成内化于心、固化于制、外化于行的自觉行动,确保职责范围内到位而不越位、不错位;必须将党规党纪刻在心上、悬在头上,知敬畏、明底线、受警醒,真正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用法规,以制度管人管事

规之不守,德亦难行。坚决用规矩、按制度办事,不仅体现了高尚的品德和修养,更表现了个人政治上的清醒与成熟。两部法规明晰了“负面清单”,明确了相应的处分标准,提出了清晰的评判依据。执行《准则》和《条例》,必须毫不动摇。强调用法规,绝不是抑制活力,也不是安于现状、不思进取,更不能把用法规同思想解放、工作创新割裂开来。作为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必须履行主体责任,强化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纪律观念,推动形成以上率下、上下联动遵规守纪的合力,真正形成风清气正的从政环境和政治生态;必须严格按党性原则办事,按政策法规办事,按制度章程办事,真正形成遵规守纪的自觉,推动促进发展的正能量。

守法规,靠制度律言律行

畏法度者可得真快乐。党员干部要始终心存敬畏,敬畏党、敬畏群众、敬畏真理、敬畏法纪。作为领导干部,更必须时刻用道德和法度规范自己的行为,带头敬畏法规,带头遵守法规,带头维护法规,时刻保持对党纪法规的敬畏之心,真正做到不越底线,不踏“雷区”,不闯“红线”。必须常惧法规之威,真正做到“三严三实”和“讲诚信、懂规矩、守纪律”,在自我修养的提升和严格的党性锻炼中全身心投入到工作中,推动事业不断发展。

责任编辑:张少华校对:李丹华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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