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卫生十大新政回顾:全面放开二孩 取消药品定价(2)

医药卫生十大新政回顾:全面放开二孩 取消药品定价(2)

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

【政策回顾】8月2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意见》,该《意见》提出,2015年底前,大病保险覆盖所有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人群,大病患者看病就医负担有效减轻。到2017年,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大病保险制度,与医疗救助等制度紧密衔接,共同发挥托底保障功能,有效防止发生家庭灾难性医疗支出,城乡居民医疗保障的公平性得到显著提升。

【点评】2012年,我国已经开始启动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点,但是,居民因病致贫的形势依然严峻,大病保险也成为我国医保体系中的一块短板。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是切实发挥医保“兜底”作用的一项惠民政策,为大病患者带来了福音。然而,“钱从哪里来”、各省医保统筹程度不同、异地医保报销难等“梗阻”不打破,大病医保就难以真正落到实处。

“史上最严限抗令”进一步升级

【政策回顾】8月27日,国家卫计委发布《关于印发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5年版)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的通知》,对规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保障医疗质量与患者安全提出要求。对抗菌药物品种品规遴选、采购、处方、调剂、临床应用和评价等进行全流程监管。同时,鼓励各地借鉴“负面清单”管理方式、创新模式,持续提高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水平。

【点评】“限抗”,是限制抗生素滥用的形象说法。我国是抗生素使用大国,为了遏制抗生素的滥用,政策出台越来越密集。2012年8月2日,卫计委颁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在当时被称为“史上最严限抗令”。此番政策出台,明确规定抗菌药物处方点评结果应作为科室和医务人员处方权授予及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进一步升级了“史上最严限抗令”。但是,抗生素管理是一项涉及多学科、多部门的系统工程,当前我国对大型医院的管控措施较严格,但是在药店销售渠道和养殖业方面,还存在相应的政策“空白”,亟待打出政策“组合拳”。

全面推进分级诊疗

【政策回顾】9月11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17年,分级诊疗政策体系逐步完善,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机制基本形成,优质医疗资源有序有效下沉,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得到加强,医疗资源利用效率和整体效益进一步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量占总诊疗量比例明显提升,就医秩序更加合理规范。到2020年,分级诊疗服务能力全面提升,保障机制逐步健全,布局合理、规模适当、层级优化、职责明晰、功能完善、富有效率的医疗服务体系基本构建,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逐步形成,基本建立符合国情的分级诊疗制度。

【点评】医改“牵一发而动全身”,分级诊疗是其中关键内容,涉及当下医疗利益格局的调整。然而,目前医保政策不统一、基层服务能力弱、公立医院利益分配机制未理顺等“梗阻”仍然制约着分级诊疗持续推进。基层建议,进一步深化配套政策改革,加快形成稳定、顺畅、规范的分级诊疗格局。

全面放开二孩

【政策回顾】10月29日,中共十八届五中全会在北京闭幕,当天发布的公报宣布“促进人口均衡发展,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积极开展应对人口老龄化行动。”

【点评】计划生育政策实施数十年来,我国的人口结构已经发生了巨大变化,随着老龄化程度的加深,中国出现“未富先老”的危机。全面放开二孩政策的及时出台,将有利于化解目前我国的人口结构性问题。但是,由于生活观念、抚育成本、社会压力等多重因素叠加,年轻人生育二胎的意愿普遍下降,因此要让“全面放开二孩”政策达到预期效果,还需要进行合理有序的科学布局,及时制定出台相应的配套政策,从住房、税收、教育、医疗、卫生、养老等方面进行相应政策调整,让“全面放开二孩”政策真正成为推动国家发展进步的新动力。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蔡畅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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