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设计公务员年度考核指标

科学设计公务员年度考核指标

公务员年度考核是年底各机关单位一项重要工作,然而,对考核重要性的认识不够,考核制度不完善等因素难免让年度考核流于形式。

《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中规定:“公务员考核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的原则,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按照规定的权限、条件、标准和程序进行。”“对公务员的考核,以公务员的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

虽然对考核的大方向作了规定,但具体实施下来,指导性和可操作性有所欠缺,这就导致了考核中干部评优靠关系而不是凭业绩,优秀等次向主要领导倾斜、向强势部门倾斜,还有的单位搞平衡照顾,出现“轮流坐庄”得优秀的现象。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应该积极探索形成科学管用、体现实绩的年终考核机制:

一是科学确定评价主体,加大与考核对象有更多业务往来的分管领导、同事、甚至是服务对象等有较强知情度和关联度的群体在民主测评中的权重;

二是细化定量指标,深入开展工作实绩分析,以工作数量、质量以及目标完成情况等作为必要的资料和数据积累,为考核提供可靠依据;

三是注重平时考核,将科室或个人受表彰表扬情况、信息调研文章采用情况、出勤情况、学习政治和业务知识情况等细化为平时考核要素,为年终考核提供支撑。

【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未经本站证实,仅供读者参考。】

责任编辑:李丹华校对:刘佳星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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