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在实践活动中的几点经验

城管在实践活动中的几点经验

核心提示:所谓主动,就是反应要灵敏,动作要快捷。要抛开狭隘的本位主义和个人主义影响,自觉树立起“一盘棋”的思想。依据临时性任务的工作性质、影响程度,确定轻重缓急关系,分清工作层次,选准站立点,瞄准目标点,找准结合点,实现执法工作的稳定健康发展。所谓努力,就是标准要高,要求要严。无论是对整体起粉饰作用的特殊性工作,还是一般事务性工作,都必须不折不扣地愉快接受,一丝不苟地认真对待。依据其自身特殊性,在信息主导、跳跃前进,超前发展的思想主导下,确定其工作思路,实现班子坚强,队伍过硬,政绩突出,观瞻良好的建队目标。

唯物辩证法是关于事物联系与发展的科学,它揭示了事物普遍联系与发展变化的客观规律。执法工作中,尤其是领导活动中的筹划、决策、指挥、控制、实施是一个相互联系和发展变化的过程。在领导实践中,副职领导起着承上启下,相互协调、密切配合的作用。

由于副职领导所处的从属性地位,工作实践中表现为既被动又主动,既是执行者,又是领导者。副职领导只有和主官相互依存、相互作用,才能将工作做好。因此,要注意克服“官难当”、“事难干”、瞻前顾后的思想,发扬勇于负责、敢于负责和勤于负责的精神,正确把握整体性与局部性、原则性与灵活性、经常性与随机性的辩证统一关系。

一、正确把握整体性与局部性的关系,在工作实践中要勇于负责

整体性与局部性的关系,是唯物辩证法的一个重要范畴。是事物之间相互联系的一种方式。二者的区别是相对的、有层次的,是相互依存、相互转化的,整体性起主导作用,局部又反作用于整体。副职领导在实际工作中,要把握好委员与党委、副职与主官、副职与副职、副职与部门之间的关系。

首先,要围绕党委的总体意图抓落实。邓小平同志在论述各级党委要真正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中明确指出:“集体决定的事情就要分头去办、各负其责,绝不能相互推诿。”这不仅是一个理论观念和要求,而且是指导实践的工作方法。作为一名党委委员,在工作实践中,就要带头贯彻这一思想,模范地执行党委的决议,克服各种思想顾虑,发扬勇于负责的精神,脚踏实地的做好各项工作。

其次,要围绕主官的工作思路抓落实。副职领导的从属性地位,决定了要主动配合主官做工作,充分发挥“一传手”的作用,创造性地完成主官交办的工作任务。克服那种“你说我听、照搬照套”的思想,做到到位不越位,干事不多事,用权不专权。

第三,要围绕重点工作,指导机关抓落实。执法活动中的各项工作,是构成战斗力的重要因素,都有着其应有的地位和重要的作用。作为副职领导,要把握队伍建设的一般规律,突出重点,指导机关做工作,协调机关相互支持,相互促进,克服那种“扬此抑彼”的不良现象,积极倡导领导上阵、部门靠前、机关合力的精神,切实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责任编辑:杨雪校对:蔡畅最后修改: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