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建设法治政府?怎样建设法治政府?

为何建设法治政府?怎样建设法治政府?

——国务院法制办负责人就《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热点问题答记者问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国务院法制办负责人就纲要的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1.能否简要介绍一下制定纲要的主要背景和过程?

答:党的十八大把法治政府基本建成确立为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之一。党的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对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提出了新要求,作出了新部署。

习近平总书记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指出,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作为国家行政机关,负有严格贯彻实施宪法和法律的重要职责,要规范政府行为,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在主持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行政机关是实施法律的重要主体,要带头严格执法,维护公共利益、人民权益和社会秩序;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上的报告和讲话中指出,各级政府必须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工作。执法是行政机关履行政府职能、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主要方式,各级政府必须依法全面履行职能,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完善执法程序,严格执法责任,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在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中强调,要更加自觉地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依法治理经济,依法协调和处理各种利益问题,避免埋钉子、留尾巴。

李克强总理在本届国务院第一次全体会议上明确提出全面建设法治政府;在国务院党组会议部署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时指出,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要坚持依宪施政、依法行政,不断提高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用法治引领改革发展破障闯关、推动民生改善和社会公正,增强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在法治轨道上推动政府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在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增强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为适应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新形势、新要求,切实解决当前依法行政面临的突出问题,实现到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奋斗目标,亟须对法治政府建设作出总体设计和全面规划,确定法治政府建设的总蓝图和路线图、施工图。

2013年3月,国务院法制办根据国务院领导同志指示启动了纲要起草工作。在广泛听取意见、深入调研论证的基础上,研究起草了征求意见稿,于2013年9月、2015年3月两次广泛征求党中央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省级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及部分较大的市人民政府的意见,召开10余次专家论证会及地方、部门征求意见座谈会,经反复研究修改,形成了纲要草案。2015年7月31日国务院第101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纲要草案。2015年9月15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纲要草案。2015年11月12日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纲要草案。

2.制定实施纲要有什么重大意义?

答:制定实施纲要,确保到2020年法治政府基本建成,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的重大举措,对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法治政府基本建成,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要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不仅要实现物质文明的小康,同时也要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小康。党的十八大把法治政府基本建成确立为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一项重要目标,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又进一步明确了这一目标要求。未来5年既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也是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关键时期。没有法治政府的基本建成,就难以保障社会公正、促进社会和谐,使人民群众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严。

法治政府基本建成,是全面深化改革的迫切需要。当前,我国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经济发展步入新常态,对政府管理和服务水平的要求越来越高。法治是改革发展的可靠保障,厉行法治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破解改革难题,厚植发展优势,必须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坚持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更加自觉地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依法治理经济,依法协调和处理各种利益和问题,避免埋钉子、留尾巴,使国家和社会在深刻变革中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

法治政府基本建成,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任务。近些年来,法治政府建设稳步推进、成效显著。同时,必须清醒看到,法治政府建设在依法设定权力、行使权力、制约权力、监督权力等方面还存在不少“短板”,在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和严格公正实施法律法规等方面亟待加强。建设法治政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中具有示范性和带动性的关键环节。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迫切要求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目标具体化、措施系统化,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

3.起草纲要遵循了什么样的总体思路?

答: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是一项战略性、全局性和系统性工程,需要立足全局和长远统筹谋划。为此,纲要起草突出了5个方面的考虑:

一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把党中央关于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具体化、系统化。

二是全面落实新一届国务院的新要求、新部署,着力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以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创造的活力。

三是体现改革方向和问题导向,着眼于解决当前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针对性、实效性强的改革和法治举措,回应人民群众期待和实践需要。

四是反映各地方、各部门建设法治政府的创新经验和成果,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和部门先行先试。

五是与近些年来国务院颁布实施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等文件相衔接,坚持在继承的基础上创新和发展。

4.能否介绍一下纲要的总体框架?

答:纲要共分三大部分。第一部分是总体要求,明确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原则和衡量标准。

第二部分是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根据建设法治政府的总体目标和衡量标准,针对深入推进依法行政面临的突出问题,按照行政权运行的基本轨迹和依法行政的内在逻辑,依次提出了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等7个方面的主要任务,每方面任务都规定了具体目标和实现举措,努力做到可细化、可操作、可评价。

第三部分是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强调党的领导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最根本的保证,必须加强和改进党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政府建设各方面。从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强化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加强理论研究、典型示范和宣传引导等4个方面提出了具体保障和落实要求。

5.纲要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要求是什么?

答:纲要提出了到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原则和衡量标准。

一是指导思想。纲要提出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根据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是总体目标。纲要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

三是基本原则。纲要提出建设法治政府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坚持依宪施政、依法行政、简政放权,把政府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实行法治政府建设与创新政府、廉洁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相结合。

四是衡量标准。纲要提出法治政府的衡量标准为: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完备,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宪法法律严格公正实施,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人民权益切实有效保障,依法行政能力普遍提高。

6.纲要提出的新时期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任务有哪些?

答:针对深入推进依法行政面临的突出问题,按照行政权运行的基本轨迹和依法行政的内在逻辑,纲要提出了7个方面的主要任务:

一是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目标是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社分开,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基本理顺,政府职能切实转变,宏观调控、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环境保护等职责依法全面履行。

二是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目标是提高政府立法质量,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使政府管理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为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民主政治、先进文化、和谐社会、生态文明,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提供有力制度保障。

三是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目标是行政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决策法定程序严格落实,决策质量显著提高,决策效率切实保证,违法决策、不当决策、拖延决策明显减少并得到及时纠正,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大幅提升。

四是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目标是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建立健全,法律法规规章得到严格实施,各类违法行为得到及时查处和制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经济社会秩序得到有效维护,行政违法或不当行为明显减少,对行政执法的社会满意度显著提高。

五是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目标是科学有效的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基本形成,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进一步健全,各方面监督形成合力,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得到切实保障,损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违法行政行为得到及时纠正,违法行政责任人依法依纪受到严肃追究。

六是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目标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维护,公正、高效、便捷、成本低廉的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全面形成,行政机关在预防、解决行政争议和民事纠纷中的作用充分发挥,通过法定渠道解决矛盾纠纷的比率大幅提升。

七是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目标是政府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理念,恪守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等依法行政基本要求,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明显提高,在法治轨道上全面推进政府各项工作。

每方面任务都规定了具体目标和实现举措,努力做到可细化、可操作、可评价。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蔡畅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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