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2)

加快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2)

中央城市工作会议明确,推进城镇化要把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作为首要任务。顺利完成这个艰巨的首要任务,需要在四个方面下更大的功夫。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实现一亿人在城镇落户,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上的庄严宣示。除承载特殊功能的个别特大城市之外,如果城市管理者继续实行限制外来人口落户的旧政策,乃至出台新的限制措施,就是思想落后于形势。作为城市的管理者,需要深入领会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积极落实中央决策,敞开胸怀接纳新市民。二是深化户籍制度改革。这些年来,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一直滞后于常住人口城镇化率,相当一部分从农村升学、参军、经商、务工进入城镇的人口,在城镇有稳定工作、持续缴纳社保和税费、购买了住房、一家人都在工作地所在城市生活,却被一个小小的户口本挡在了公共服务之外。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就需要进一步降低落户门槛,让更多的人口更快速、更便捷地顺利落户。三是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安居是乐业的基石。高房价是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最大的拦路虎。要想实现一亿人在城镇落户的目标,必须实施积极的住房政策,在生产力聚集区同步安排住房用地,在产业聚集区建设保障性住房,给予每位进城人口一次用建筑成本价购买基本生活住房的机会,给予买不起建筑成本价住房的外来人口购买共有产权住房或租住廉租房的选择。四是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有相当一部分人在城镇工作,买了商品房并实际生活在城镇,但并不愿意“农转非”。究其原因就在于,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等都还没有确权到户,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的收益没有保障。对此,需要进一步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加快确权颁证步伐,消除进城农民的后顾之忧。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蔡畅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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