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将全面“落地开花” (3)

营改增将全面“落地开花” (3)

攻克难点稳推进

营改增进展到今天,中央与地方增值税分享比例是焦点之一。据悉,当前营业税是地方主体税种。据统计,2015年前11个月,剩下4个行业的营业税收入实现1.75万亿元,占地方一般公共财政收入比重为23%。改成增值税后,若按照目前中央和地方按75∶25分成,地方财政将承担一定的税收减少压力。

对此,李克强表示,增值税分享比例在全面推开营改增后要做合理适度调整,引导各地因地制宜发展优势产业,增强地方财政“造血”功能,营造主动有为、竞相发展、实干兴业的氛围。

其实,财税改革最终将有利于调动中央与地方的积极性。李克强表示,全面推开“营改增”、加快财税体制改革要有利于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要通过完善中央与地方事权和财力相适应的体制机制,形成整体利益和局部利益在发展中相互融合、相互促进的良好格局。

部分行业营改增后税负增加也是改革的另一大焦点。国家对此高度重视,国务院要求有关部门和各地方、各行业认真衔接,周全考虑,做好“制度设计”。同时要求各地方各部门要把握节奏、稳妥推进,采取增量式、渐进式方法推进改革,避免财力分配格局变化对经济平稳运行造成影响,确保改革措施尽早见效。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尽管一些企业反映其营改增后税负上升了,但宏观数据显示,我国增值税的总量呈下降趋势。当金融、建筑、房地产等4个行业纳入增值税的课税范畴后,如果新增投资导致抵扣项目较多,则有可能由于实现了抵扣链条的相对完整性,从而减少了增值税的税额。”李旭红认为。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蔡畅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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