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救灾应急反应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应急指挥机构的人员组成。
指挥长:县政府县长李晓媛。
副指挥长:由县委常委、副县长万勇、县政府办主任蒲尚宏、民政局局长艾永宁、水务局局长赵峰、农业局局长郝建荣担任。
成员单位:市工委、县委办、政府办、民政局、农业局、卫生局、交通局、公安局、发改局、气象局、住建局、财政局、武装部、水务局、审计局、宣传部、统计局、文广局、监察局。
(二)应急指挥部职责。
县救灾工作应急指挥部负责领导和协调全县救灾救助工作,研究部署各项应急与救灾救助工作措施,督促检查各乡镇救灾救助工作的落实,研究决定有关重大问题。
(三)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设置和职责。
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地址设在县民政局,办公室主任由民政局局长担任。成员单位包括:市工委、县委办、政府办、民政局、农业局、卫生局、交通局、电力局、水务局、公安局、气象局、住建局、发改局、财政局、人武部、电力局、审计局、监察局、统计局、文广局、粮食局、宣传部。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下设6个工作组:应急抢险组、卫生防疫组、救灾安置组、宣传报道组、对外受援组、查灾核灾组。
(四)解放军和武警部队的协调参与。
指挥部要密切与当地驻军的联系,邀请部队领导现场熟悉防汛、救灾抢险情况,及时通报信息、充分发挥人民子弟兵在救灾应急抢险中的主力军作用。民政局、武装部负责协调驻绥部队,组织军人和预备役军人开赴灾区,参与抢险救灾工作,组织转移群众,维护社会秩序。
(五)各职能部门的职责和任务。
1.民政局:负责全县抗灾救灾综合协调工作。根据水务局、气象部门测报的水情雨情,分析研究灾情和发展趋势,并按规定程序,对外发布灾情;检查受灾地区各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救灾款物的筹集和储备,负责救灾款物的安排、使用和管理;及时制定救灾款物的分配方案,承担受灾群众的吃、穿、住、医等方面的救助;组织救灾捐赠、做好捐赠款物的接收、使用、管理工作。开展救灾救助方面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全社会的防灾、抗灾、救灾和减灾意识。
2.气象局、水务局:负责对天气、雨情、水情、汛期的预报和监测。按期发布气象预报,及时提供气象资料,特别是雨量测报;做好水位监测、分析预测来水流量以及可能出现的险情。
3.交通局:负责救灾应急交通运输工作。备足和解决转移安置灾民财产所需的车辆、船只等交通工具,组织救灾物品的运输,保证公路畅通。
4.卫生局、药监局:负责医药卫生、防病治病工作。及时组织派遣医疗防病小分队,搞好灾区的防疫、治病,负责药品的供应以及捐赠的救灾药品和医疗器械的接收、管理和发放工作。
市一院、县医院、中医院及城区各乡镇医院等都要服从抗洪抢险、救死扶伤的需要,积极做好医疗救护工作。
5、公安局:负责灾区治安防范,做好重点目标的警卫以及交通疏导工作,保证灾区治安稳定。
6.发改局、财政局:负责把救灾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年度计划,争取救灾项目,做好防汛物资储备的计划安排和落实;督促落实救灾工作事业费,并纳入年度预算,保证救灾款及时到位。
7.审计局、监察局:负责对救灾款物的审计和监督。
8.农业局、畜牧局:负责组织指导受灾群众开展生产自救、灾后恢复生产工作,组织指导灾民搞好抢种补种以及转移期间的畜禽安置饲养等工作。
9.粮食局:负责防洪抢险所需粮食的储备、供应。
10.宣传部、文广局:负责救灾宣传报道工作。
四、救灾准备
全县各有关乡镇、部门、各单位、社区居委会、村委会要严格按照本预案的规定,做好救灾抢险的各项准备工作。
(一)紧急救援队伍的人员和装备。
紧急救援队伍的人员由武装部负责落实。当某一地区出现险情,紧急转移受灾群众或即将转移人员达到我县总人口的10%左右时,根据灾害发展的可能和掌握的实际情况,武装部组织100—xxxx名军人或预备役军人组成救援队伍,组织转移群众,维护社会秩序。
财政局负责紧急救援装备等经费的筹集下拨,确保紧急救援工作的需要。
(二)紧急救援物资的储备和分布。
民政局要储存不少于100床被子和100套棉衣、30万元以上的救灾款,保证救灾工作的急需;其它抗旱、防汛、防疫、抢险用品由各有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筹集。
(三)灾害预警的机构和方式。
灾害预警的机构为防汛办、气象局、水文站,县救灾应急指挥部以市防汛办、子洲县防汛办、米脂县防汛办、气象局、水文站提供的水情、汛情和雨情预报作为发布各项命令、通告、通知的依据。
根据汛情的发展变化,县防汛指挥部将县城预警级别分为特别严重(ⅰ)、严重(ⅱ)、较重(ⅲ)和一般(ⅳ)四级,依次用“红色”预警信息,防汛警报信号以90秒为周期连续以较长时间响起,指挥部紧急通知县城各乡镇指挥所和各前沿指挥所、各乡镇、各村庄、各社区居委和县级各部门、各单位立即投入到抗洪抢险中来,“橙色”预警信息,防汛警报信号以15秒为周期连续短促响起,指挥部紧急通知县城各乡镇防汛指挥所和各前沿指挥所、各村庄、各社区居委和县级各部门、各单位立即投入到抗洪抢险中来,“黄色”预警信息,防汛警报信号以60秒为周期连续响起,指挥部及时通知县城各乡镇防汛指挥所和各前沿指挥所以及县防汛指挥部各成员部门,展开抗洪抢险行动,“蓝色”预警信息,并通知县城各乡镇防汛指挥所和各前沿指挥所以及县防汛指挥部各成员部门,做好抗洪抢险的准备工作,并在县电视台向社会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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