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应急反应和行动
(一)灾情的搜集、评估与报告。
灾情发生后,由民政、统计、农业等部门组成的查灾核灾组要立即深入灾区,通过点面结合,反复核实的办法及时、准确地掌握灾情,并对灾害造成的损失作出科学准确的评估,形成报告,及时报告市政府、市民政局和上级有关部门。
(二)人员的搜索和救援。
1.搜救队伍的行动。发生险情后,紧急救援队伍应立即赶赴灾区,并展开搜索和救援行动,确保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2.自救和互救的发动。各级党委、政府及基层组织要动员群众发扬团结友爱、同舟共济的精神,开展积极的自救和互救活动。要根据灾情、尽快组织受灾群众返回家园,迅速组织恢复生产,开展各种形式的生产自救活动。
3.医疗救治的施行。卫生局要及时组织派遣医疗小分队,搞好灾区的防疫工作,并对受伤或患病的受灾人员进行积极的救治,确保他们的生命安全和健康。
4.外界支援的接口。民政局要落实专人,负责外界支援款物的接收和接待工作。要做到手续齐全、分类登记、帐目清楚、储存妥当,将捐赠物资及时发放到灾区。
(三)转移安置的组织实施。
1.紧急救援队伍的调动。
紧急救援工作由救灾应急指挥部统一号令。紧急救援队伍由民政局、武装部组织和协调,救灾应急指挥部调动。当预报大理河或无定河达到并超过警戒水位时,救灾应急指挥部及时发布抗洪抢险通知、通告或命令,紧急救援队伍和担负抢险救灾任务的车辆立即到达县政府大院集合待命,按照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投入抗洪抢险及人员和物资安全转移的准备工作。
2.转移路线和安置地点。
当预报大理河洪水流量达到并超过1600m3/s,相应水位达到并超过814.0m时,县防汛指挥部发布一号命令,单位或群众沿大理河左侧高处转移。安置地点为张家砭镇政府、xxxx中学、种子公司。
当预报大理河洪水流量达到并超过2100m3/s,相应水位达到并超过814.8m时,县防汛指挥部发布二号命令,居住在体育场、县运输公司及五洞桥到旧车站沿河岸所有单位和群众立即通过文化街、西山街向高处就近转移。安置地点为县一中、市药材站、县烟草公司、三小、县药材公司、市一院。
当预报大理河流量达到并超过3000m3/s,相应水位达到并超过815.8m时,县防汛指挥部发布三号命令,居住在文化街以上,从xxxx饭店至市运输四队(旧车站)一线,南关桥头、钢窗厂沿南街到武装部以下的所有单位、居民立即转移。文化路大街以上需撤退的居民沿西山寺路、将军沟路、寺沟路向县一中、市药材站、市一院、县医院、三小、市百货站家属院撤离;南关桥头从钢窗厂沿南街至武装部以下的单位、居民沿小街路、东新路、新民巷路、砭上路、小刘家沟路向县政府、轻工局、二小、电信局家属区、市五金公司家属区撤退。以上各路撤退居民的安置地点为一中、市一院、县烟草公司、县医院、三小、县政府、轻工局、二小、电信局家属区、市五金公司家属区。
当预报无定河水流量在汇流前达到并超过xxxx0m3/s时,相应水位达到并超过813.00m,防汛指挥部发出警戒通知,沿河村庄、单位、居民立即做好抗洪抢险准备工作。
当预报无定河洪水流量汇流前达到并超过34003/s,相应水位达到并超过815.00m时,防汛指挥部发布一号命令,居住在烟厂至千狮桥段千狮路以下的单位和居民沿龙泉路向就近高处撤离。安置地点为市卷烟厂及家属区、农技校、天一宾馆。
当预报无定河洪水流量汇流后达到并超过5000m3/s时,防汛指挥部发布二号命令,居住在无定河两岸的单位和居民分别沿镇定北街、龙泉路、千狮路、永乐路、北门街、东门坡路、北门湾路转移。安置地点为林业站、北门湾粮食加工厂、畜牧站、实验中学。
居住在大理河、无定河沿岸的乡镇、村庄,要密切注视水情和雨情,根据县救灾应急指挥部的通知、命令,组织群众向就近高处转移,并作好转移群众的安置工作。
3.宣传动员。
要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开展防汛、抗洪救灾等方面的宣传,提高群众的防灾、抗灾意识。如发生灾情,各乡镇、村、社区各有关部门要动员群众立即转移,确保灾区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4.组织实施。
抢险救灾工作实行领导挂帅,分级负责,分片分部门包干责任制。县委、县政府、县纪检委、县武装部、法院、检察院分片包干指挥防洪抢险,有一名领导直接负责各前沿指挥所的抢险救灾工作。
县委、县法院负责张家砭镇政府前沿指挥所,县政府、县检察院负责名州镇政府前沿指挥所,县纪检委、县武装部负责城东服务中中心前言指挥所。
各部门、各乡镇也要成立救灾相应的救灾领导小组,其抢险救灾工作由各乡镇党委、政府及包乡镇的县级领导和部门负责。
5.安置点的物资供应、卫生防疫和安全保障。
财政局、民政局负责安置点的物资供应,安排好脱险转移群众的生活。卫生局负责伤病员抢救和消毒防疫工作,预防传染性疫病的传播和蔓延。公安局负责抗洪抢险期间安置点的治安保卫工作。
(四)灾区紧急救援的动员和支持。
1.灾区需求的评估和确定。
民政部门、统计部门要深入灾区,深入社区、乡村,调查了解群众生活,对灾区的需求作客观、科学的评估,为紧急救援工作提供决策依据。灾区需求量确定后,要积极筹措各种救灾物资,妥善安排群众生活,并及时报告省、市有关部门,争取上级支持。
2.各种救灾资源的筹措。
按照历年水灾造成的损失和实际救助投入情况,考虑到近年来群众生活水平等因素,如发生特大洪涝灾害,全县需救灾款物合计约500万元人民币(按安排到灾后次年五月计)。具体筹集渠道包括:县级救灾备用经费、备用物资折价共计50万元;财政追加当年救灾资金50万元;发动社会各界捐赠款物折价100万元;请求上级支持300万元。
财政局要负责防汛基础设施建设、防汛通讯建设、救灾应急办公和车辆等费用的筹集下拨。
3.救灾物资的调集和运输。
按照就近调配物资的原则,各河流沿线乡镇为相应受灾地区物资供应地。县城作为机动,按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随时下拨调运救灾物资。交通局负责运输救灾物资车辆的调度。
4.救灾物资的发放管理。
首先要认真组织查灾核灾工作,在准确掌握灾情和群众生活底子的基础上,按照“专项专用,重点使用”的原则,及时将救灾物资发放到受灾群众手中。各级政 府要严格掌握,严禁贪污、挪用、私分、平均放发等现象。
5.社会捐赠的发动和管理。
灾害发生后,县政府要组织和动员全县广大干部群众开展募捐活动,同时要加大宣传力度,积极争取海内外各界的支持。民政局作为救灾捐赠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要搞好社会捐赠的组织、协调工作;要加强对捐赠款物的管理,坚持“专款专用、重点使用”的原则,遵守财务纪律,严格财务手续,搞好捐赠款物的管理使用工作;要及时公布捐款捐物数量和使用情况,接受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五)救灾保障措施。
1.交通。交通局于汛前做好各条道路的维修、清障和拓宽改造工作,确保汛期撤退道路的畅通无阻。要组织落实抗洪抢险车30辆,负责防汛、抢险救灾物资的运输和群众安全撤离所需车辆的及时调配。公安交警大队要按照一、二、三号命令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交通管制和车辆管理措施。
2.通讯。电信局在汛前必须检查城区电信公网,尤其要保证县救灾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各前沿指挥所、广播电视局、水文站、气象局以及党、政、军等领导机关的通讯联络畅通无阻。电信、邮电局负责抗洪抢险期间的通讯保障工作,优先传递救灾应急指挥部及办公室抗洪救灾的指示、命令、电话、信件等,并做好特殊情况下的应急准备。
3.社会治安。公安机关负责抗洪抢险期间的治安管理和保卫工作,维护社会秩序和交通秩序,确保灾区社会稳定。
4.电力供应。电力部门负责所辖电力工程的汛前检修、维护工作,确保防洪、抢险、排涝及灾区恢复生产的电力供应。
(六)救灾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多请示、多汇报,积极协调,争取县委、县政府领导和上级各业务部门的支持,同时要协调好县级各有关部门的关系,保证抢险救灾工作能够及时、高效、有序地开展。
宣传部、文广局负责抢险救灾宣传工作,及时报道救灾工作动态和抢险救灾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事迹和先进典型,为救灾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七)次生灾害的预防和处置。
各有关部门、各乡镇、各基层组织要注视洪涝灾害引发的山体滑坡、塌方等次生自然灾害,发现险情及时报告应急指挥部,做到早发现、早行动、早处置,力争把灾害造成的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六、附则
(一)宣传教育和训练演习。
民政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强化公众与社会团体参与抗灾、救灾意识。一是运用电视、广播、报刊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灾害对社会经济发展的影响。大力宣传预案,增强群众的防灾、抗灾意识,并自觉地参与到防灾、抗灾工作中来。使预案深入人心,落到实处。二是开展灵活多样、生动活泼的灾害救助活动,在活动中教育、培养公众的参与意识。三是开展专门培训和教育。四是每年的汛期前举行一次救灾应急预案的模拟演练,通过演练营造声势,扩大影响。同时,也便于查找问题,总结经验,以便对预案进行及时的修订和完善。
(二)《预案》的编制、修订和发布。
本预案由xxxx县人民政府编制、发布,并在实践中逐步修订和完善;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