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农资金违纪违规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方案

涉农资金违纪违规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方案

核心提示:研究制定全区水利系统涉农资金违纪违规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结合区纪委等部门开展的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要求,梳理汇总涉农资金项目,将专项整治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线索移交给区纪委、监察局。

局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涉农资金管理,维护群众切身利益,按照区纪委关于开展涉农资金违纪违规问题集中整治工作部署,结合我局实际,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纪委五次全会(2016年1月12日已召开第六次会议)、省纪委五次全会、市纪委四次全会精神、区纪委关于开展涉农资金违纪违规问题集中整治具体要求,深入查处涉农资金领域违纪违法案件,纠正违规行为,堵塞监管漏洞,完善体制机制,健全规章制度,提高管理质效,确保水利行业涉农资金管理和使用的效率、效益和效果。

二、基本要求

(一)统一部署,分级负责。局系统成立涉农资金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统一领导部署,各相关成员单位协作配合。局纪委将联合财务科、农水科、工管科等部门开展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对全区水利行业涉农资金申报、审批、分配、管理中违纪违规问题开展集中整治。

(二)突出重点,全面覆盖。全面清查**年、**年所有涉农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着重围绕近年来群众反映强烈、以前监管和审计中已经发现问题、问题易发多发的项目及环节开展集中整治。

(三)标本兼治,惩防并举。以查办案件、追究问责为抓手,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严肃追究失职渎职行为,切实整改和纠正各种违规现象。健全完善涉农资金管理体系和机制体制,形成保障政策落实的长效机制。

三、目标任务

(一)发现一批案件线索。局纪委将对近年来与涉农资金有关的信访举报、项目审计中发现的违纪问题、区财政审计等部门提出的意见建议等进行全面梳理,从中筛选出一批有价值的案件线索。

(二)查处一批违纪违法案件。重点查处:

1、利用自己、项目管理权,贪污、受贿,谋取私利的;

2、冒领、私分农民补贴资金和补偿款的;

3、违规向项目实施单位收取费用、提取管理费等问题;

4、截留、挪用财政专项资金的;

5、违反政府采购及招投标管理规定的;

6、资金拨付不足额、不及时,滞留、延压项目资金的;

7、其他违纪违法问题。

(三)问责一批失职渎职行为。重点问责:

1、对多头申报、重复申报、虚报冒领、虚假配套等问题监管不力、把关不严的;

2、不按规定分配、拨付资金的;

3、对未按规定时间启动项目、未按期完成项目建设任务、未经批准擅自变更项目实施内容及地点监督检查不力的;

4、对已经发现的问题听之任之、不查不报、包庇纵容的;

5、对以往检查、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未及时落实整改措施或整改不到位的;

6、其他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四)纠正一批违规操作现象。重点纠正:

1、专项资金核算、管理、使用不规范、考核标准不明晰的;

2、同一项目多头申报、重复申报、用虚假项目申报的;

3、项目实施单位虚假配套的;

4、资金分配不科学不合理,不能有效发挥应有作用的;

5、资金拨付不及时的;

6、用项目经费发放奖金、福利、补助或用作其他支出的。

(五)完善一批制度机制。结合我局存在的问题,从制度层面深入剖析,完善长效监管的制度和机制,确保涉农资金管理规范运行。

四、时间步骤

(一)问题线索排查阶段(5月份)。研究制定全区水利系统涉农资金违纪违规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结合区纪委等部门开展的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要求,梳理汇总涉农资金项目,将专项整治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线索移交给区纪委、监察局。

(二)查案问责处理阶段(6月—8月中旬)。针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涉农资金问题线索,局纪委将组织分类处理,进一步调查核实,按照查处一批违纪违法案件、问责一批失职渎职行为、纠正一批违规操作现象的工作要求,查案问责。

(三)整改落实完善机制阶段(8月下旬)。对存在的问题,特别是存在违规操作的现象,切实整改到位。同时,进一步加强制度机制建设,完善涉农资金使用管理的长效机制,从制度层面规范涉农资金使用管理行为。

(四)经验成效总结阶段(9月份)。对涉农资金违纪违规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成效、经验做法、存在不足进行总结,进一步提升涉农资金使用管理水平。

中共**市**区水利局纪律检查委员会

责任编辑:杨雪校对:蔡畅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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