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好撬动农村改革的三大杠杆

用好撬动农村改革的三大杠杆

新华社发

深化农村改革、推动农村发展,是经济发展新常态下实现“四个全面”战略目标的重要内容。日前中办、国办印发的《深化农村改革综合性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到2020年,农村各类所有制经济更加完善,农业现代化水平和农民生活水平进一步提升,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更具活力。”实现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的目标任务,要充分发挥好制度、财政、人力三大杠杆作用,从支点上撬动农村改革的聚合效应。

制度杠杆:凝聚农村改革保障合力

“仁圣之本,在乎制度而已”,制度是社会发展稳定的核心和灵魂。目前农村各类所有制经济存在土地制度不合理、经营制度不完善、集体产权制度不清晰等问题,《方案》提出以落实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为基本方向的土地制度改革和以培育新型经营主体为关键的承包经营制度等,旨在形成一个赋予农民更多权能、保障农民更多收益、期待农村更多活力的各类经济制度和社会治理制度相交织构成的制度集合。不同的资源特性、生产特性与交易特性,匹配不同的组织机制与制度安排,具有不同制度绩效的组合是制度目标实现的逻辑起点和多样化实践创新的内在线索。用好制度杠杆这一指挥棒,撬动农村经济、政治、社会、文化和基层党建等各领域的发展动能,就是要在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选择基准的前提下,寻求集合内各类要素组合的最优制度匹配,运用各种均衡性手段实现未来农村改革的制度目标。一是发挥好政府和市场两只“手”,协调推进农村经济制度改革创新,既要保护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又要发展创新形式多样的股份合作制经济,建立中国特色的农村集体经济运营新机制;二是运用工业和农业、城市和农村“两条腿走路”,加快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户籍制度改革和农民工平等就业制度完善,让农民工真正成为城市建设者和利益共享者;三是强化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大脑”,严格落实农村基层党建责任制,扩大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号召力,依托传统乡村治理资源,建立有序、民主、公开、透明的现代村民自治机制。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董洁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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