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地吐痰违法”需文明细则跟进

“随地吐痰违法”需文明细则跟进

公共场所乱扔垃圾、吐痰……长期以来,这些不文明行为一直处于道德层面,大家都只是知道这样做不好,而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来进行约束。不过,在杭州,从今年3月1日起,在公共场所随地吐痰、乱扔垃圾,向车外丢烟蒂、抛果壳等行为都属于违法行为,违者将受到处罚,拒不履行处罚决定的,将被记录个人信用信息。(2月4日《现代金报》)

深圳将以法律的形式规范市民行为,提升市民的文明素质和城市的文明程度,值得肯定。特别是,规定在公共场所乱扔垃圾、吐痰等行为违法,不接受处罚将入信用“黑名单”,进一步加大对不文明行为的惩戒力度,提高了约束力和震慑力。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处罚仅是一种手段,关键是有关部门应加强教育和管理,倡导文明礼让之风,引导市民讲文明、守秩序。

不可否认,目前不文明现象还依然存在,比如:乱扔垃圾、随地吐痰、横穿马路、乱闯红灯、上公交车不排队等不良行为时有发生,不仅破坏了公共环境,而且损害了城市文明形象。更重要的是,反映出市民文明素质参差不齐,整体素质有待提高。可见,提高市民整体文明素质,已经显得刻不容缓。这就要求城市管理者不仅要采取法律手段去规范,而且要有制度去保障,更要有有社会优秀群体去进行示范。

首先,不文明行为入法,尚须文明细则跟进。应尽快制定“市民日常文明行为准则”,正确区分文明与不文明行为,做到有据可依,照章行事,用准则和制度规范市民的行为举止,同时,也让市民有一个基本的文明判断标准。有关部门及媒体,要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广泛宣传文明行为准则,让文明行为准则家喻户晓,牢记在市民心中,在思想上增加文明意识;要注重早期教育,先入为主,在中小学阶段开展以文明行为准则为主题的素质教育,让孩子们的心中从小就播下文明的种子。

其次,充分调动民间组织的积极性,使其在提高和监督市民日常文明行为中发挥作用。如美国主要是通过民间组织的推动和监督,促进国民文明素质的提高,值得我们借鉴。要加强文明委、城管、教育、劳动等部门在市民文明素质教育方面的紧密联系,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共同在强化市民文明行为的管理和教育,提高市民素质的实践中担负重任。

总之,提高市民文明素质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长期不懈的努力,需要多部门的协调和配合,需要从日常生活中的一点一滴小事抓起。因此,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应当以政府推动为主导,民间组织为辅;以思想教育为主,处罚惩戒为辅;应因地制宜,以人为本,先城市后农村,先学生后普通百姓;按照先易后难、循序推进的工作方法,全面推动市民文明素质从量到质的飞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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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丹华校对:于川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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