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释放法规制度的力量(2)

充分释放法规制度的力量(2)

重点是建立系统完备的法规制度体系

法规制度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充分释放法规制度的力量,必须加大法规制度的建设力度,把中央要求、群众期盼、实际需要、新鲜经验结合起来,制定新的法规制度、完善已有的法规制度、废止不适应的法规制度,努力形成系统完备的法规制度体系。

注重更新理念。要处理好继承与创新的关系,准确把握新的历史方位和时代要求,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阶段性特征和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在继承的基础上,不断推进法规制度创新。要处理好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的关系,把法规制度建设放到“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放在党的建设全局中来谋划、部署和推进。要处理好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的关系,加强对基层创新经验的研究,认真总结推广,及时把经过实践检验的成功经验上升为法规制度。

加强统筹规划。要统筹规划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使之充分体现科学性、针对性、可操作性。一要宏观思考、总体规划。既注意体现党章的原则和精神,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又注意同其他方面法规制度相衔接,提升法规制度整体效应。二要系统完备、衔接配套。注重前后衔接、左右联动、上下配套、系统集成,提高反腐倡廉法规制度科学化水平。三要务实管用、简便易行。要明确责任主体,奖惩严明,确保可执行、可监督、可检查、可问责。

坚持问题导向。法规制度建设要坚持问题导向,有什么漏洞堵什么漏洞,有什么问题解决什么问题。要针对一些制度互相“打架”、越位缺位、操作性不强等问题,认真分析原因,研究对策,该立就立、该改就改、该废就废。要围绕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宏观着眼,微观着手,将反腐倡廉法规制度的笼子扎得更细更密更牢。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杨雪最后修改:
0

精选专题

领航新时代

精选文章

精选视频

精选图片

微信公众平台:搜索“宣讲家”或扫描下面的二维码:
宣讲家微信公众平台
您也可以通过点击图标来访问官方微博或下载手机客户端:
微博
微博
客户端
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