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3)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3)

——2016年1月26日在北京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2016年的工作任务

2016年全市法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依法履行审判职责,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努力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进一步维护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力,为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的落实和“十三五”规划的实施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为首都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一是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以及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依法惩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严重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依法严惩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依法准确定罪量刑,努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二是在民商事审判中,依法妥善审理涉及解除商铺租赁、污染企业腾退等案件,保障非首都功能疏解依法有序进行;依法妥善审理房屋买卖、租赁等案件,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加快审理企业破产清算案件,促进落后产能依法有序化解;依法审理公益诉讼案件,探索完善公益诉讼制度,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进一步发挥司法在知识产权保护中的主导作用,促进科技创新和文化创新。三是在行政诉讼中,加强对行政行为合法性的审查和监督,积极提出司法建议,促进法治政府建设,推动提高城市治理的法治化水平。四是进一步解决执行难问题,完善执行网络查控系统,加大对抗拒、妨害执行行为的制裁力度,最大限度实现胜诉当事人的权益。

积极应对案件数量大幅上升的压力,进一步创新工作机制,加强审判管理,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一是完善繁简分流机制,提高刑事速裁程序和小额诉讼程序适用比例,实现繁案精审、简案快审。二是推动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加强诉前调解工作,让更多矛盾纠纷在诉前得到妥善化解。三是加强审判管理。进一步深化司法公开,更加注重裁判理由的公开,提高裁判文书说理性,强化判后释法,运用典型案例开展法制宣传。完善审级监督及法官会议等机制,促进司法尺度统一,提高审判质量。加强审限监控和提示,大力开展长期未结案清理工作,切实防止案件长期积压。推动增加审判资源投入,着力解决司法辅助人员不足的问题。四是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和律师服务平台建设,使法官办案更加高效,使当事人和律师参加诉讼更加便捷。五是加快建设人民法院信息化3.0版,推行网上立案、网上办案、网上查询、网上申诉。

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推动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一是扎实开展四项基础性改革试点。落实法官员额制,完善审判责任制,确保将高素质法官遴选出来,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按照司法规律,健全对审判工作的监督机制,确保法官依法规范行使审判权。同时,统筹推进司法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管理和内设机构等配套改革。二是深入开展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进一步探索建立人民陪审员只参与案件事实认定的机制,探索在重大案件中实行大合议庭陪审模式。三是统筹推进其他各项改革任务。开展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深化知识产权法院改革和跨行政区划法院改革,调研探索审判权和执行权相分离改革。

加强审判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进一步提高队伍素质。扎实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引导全体法官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信念,增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责任感,增强队伍的凝聚力。强化法官专业素质培养,针对审判中遇到的新情况和新类型案件,加强调查研究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法官认定事实、适用法律等方面的能力。按照上级部署,推动落实法官单独职务序列及配套薪酬制度,加强法官职业保障,形成有利于专业人才干事创业的工作环境。重视基层法院建设,在法官员额调配和司法保障等方面向基层法院倾斜。坚持从严管理,严格执行防止法院内部人员干扰办案等制度,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确保法院风清气正、法官清正廉洁。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政协、检察机关、律师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不断提高公正司法的水平。

各位代表,全市法院将在市委的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最高法院的指导下,进一步增强首都意识和责任意识,始终保持首都法院的优良作风,奋发进取、攻坚克难,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努力推动首都法院各项工作取得新的发展,为建设法治中国首善之区和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作出应有的贡献。

责任编辑:郭浩校对:佘小莉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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