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把握“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推进的路径(2)

切实把握“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推进的路径(2)

以协调推进为总体的实践要求

“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是一项系统工程,任务要求极其艰巨而复杂,坚持协调发展的理念是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基本原则。应从两个维度来予以重视,一方面要协调推进“四个全面”的内部关系。唯物主义辩证法认为,事物是普遍联系的,事物内部的各要素间相互影响、相互制约,整个世界是相互关联的整体。对“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推进,不仅要从思想上提高认识,增强其整体性的要求,而且要实现各要素和环节的突破,确保“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整体推进和中国梦目标的实现。另一方面,协调推进发展的现实举措。通过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和城乡协调发展,对不同区域进行优势互补的差别化协调发展,避免了同质化和不均衡发展。通过协调经济与社会的同步发展,不光提升了国家综合实力,更解决了人民群众最关心的现实利益问题。通过协调改革发展与生态文明建设,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从而形成自然界内部、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之间的动态平衡。

以规范有序为基本的方法遵循

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根本的要求是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这也是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根本遵循。一是要实现建设制度化。制度是一种复杂的体系,制度的建设对于体系本身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在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制度化建设处于关键环节。通过推进制度建设,一方面能提高制度设计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更加牢固地坚实我们党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各项领域发展的基础。另一方面,通过坚持制度化,能有效解决我国当前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避免公权力滥用,从而真正使“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得以顺利实行。二是实现管理规范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就像一驾快速行驶的马车,要想继续保持稳健的态势,必须实行规范化管理。全面依法治国和全面从严治党是实现规范化管理的重要途径,也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必然选择。通过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治党,明确规章制度对于党员干部的监督和约束,能够保证我们党在治国理政方面始终保持规范而有序地进行,确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更加稳健。

以又好又快为发展的成效评判

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贵在取得实效,而评判的标准在于实现科学发展,也就是以又好又快为发展的成效评判。具体来说,一是基于认知标准。“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推进要落在实处,必须提高广泛的认知度和认同感。“四个全面”推出的时间并不长,“四个全面”不是空泛的政治口号,而是切实的战略布局。从现实来看,它需要进一步内化成为人们的共识。实践中需要通过教育、宣传和深入的阐释等,让“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入人心,确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保持旺盛的生命力。二是要基于客观标准。对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评判,要立足于中国的实际国情,既要尊重历史,又要把握现实,还要面向未来。各地应立足自身的资源禀赋、发展基础,与国家整体发展战略要求紧密结合,与广大人民群众的切实利益紧密结合,确保发展目标的科学实现。三是基于人文标准。社会主义发展的最终目标是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将通过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五位一体”的方式来进行实现。“四个全面”是实现“五位一体”的内在需求和建设保障,如何又好又快地实现“五位一体”建设、促进人民的发展也必然成为“四个全面”成效评判的价值衡量标准。

责任编辑:李琨校对:董洁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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