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金或可继承”值得期待!(4)

“养老金或可继承”值得期待!(4)

【启示与思考】

养老金来源于投保人的缴纳,以“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作为基本原则。目前,养老金中单位职工个人缴纳的个人账户是按139个月分配,往后可以继续领取,但是,如果参保人死亡,领取不够139个月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依法继承,而统筹账户部分却未有相关规定。根据估算,无论是缴满最低的15年,还是最长的35年,都需要16—17年才能收回成本,以现行的60岁退休为基准,那么意味着要77岁左右才能回本,如果延迟退休的话,意味着很多人难以回本。

正是出于“不划算”的考虑,再加上历史原因造成的不公平性,使得公众在投保和缴纳意愿上并不强烈,反倒是很多人逐步选择了退出投保,从而导致大量的人中断社保。有新闻报道,全国因转移不畅等因素,导致每年有3000多万人中断社保。很显然,若不能正视投保人的成本考虑和利益诉求,在不能为绝大多数人提供最基本的养老保障,那么社保政策就会失去其意义,也会因所涉人数太少面临发展困境。

其实,当前亟待解决的一个问题是,统筹部分究竟属于个人财产,还是国家财产。如果属于个人财产,那么参加个人账户部分模式,则有权继承;其次,统筹部分大多源于单位缴纳形式,无论是单位还是个人缴纳,都是劳动者的付出所得。社会保险的公益性又不能完全按照商业模式来推广,因而国家统筹的“统筹性”也必须得到有效的体现。故而,做到整体利益和个人利益的兼顾,在可继承方面明确一个双方都可接受的点,从而达到黄金分割的合理性,应为研究社保统筹账户的继承问题的着力点。

欢迎继续关注经典案例。

(转载请注明来源:宣讲家网站71.cn,违者必究。)

责任编辑:佘小莉校对:郭浩最后修改:
0

精选专题

领航新时代

精选文章

精选视频

精选图片

微信公众平台:搜索“宣讲家”或扫描下面的二维码:
宣讲家微信公众平台
您也可以通过点击图标来访问官方微博或下载手机客户端:
微博
微博
客户端
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