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风肃纪反腐惩恶 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正在形成(2)

正风肃纪反腐惩恶 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正在形成(2)

——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理论与实践

五是强化问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了新举措。紧紧抓住落实管党治党责任这个牛鼻子,健全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管党治党的强大合力。压实党委主体责任,加强领导,选好用好干部,防止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防止“微腐败”变成“大祸害”,增强群众对反腐倡廉的获得感;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从源头上防治腐败;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机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党委主要负责同志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明确纪委监督责任,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既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又督促检查相关部门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任务,进行经常性检查监督,聚焦主责主业,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运用“四种形态”深化执纪问责,坚决查处腐败问题,维护党章和党纪党规的严肃性,突出加强党的领导,确保中央政令畅通,发挥好党内监督专门机关的作用。严肃责任追究,建立责任分解、监督检查、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健全问责机制,有责必问、问责必严,对没有履行好相应职责造成管党治党不严不实、选人用人失察、发生严重“四风”和腐败现象、巡视整改不力等问题的组织和个人,坚决处理。权责统一、权责对等,以问责常态化促进履责到位,促进党的纪律执行到位,形成层层传导压力、级级落实责任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新格局。

六是高悬利剑,惩治腐败有了新态势。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顺应党心民心,以猛药去疴、重典治乱的决心和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勇气,对腐败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坚决查处腐败,做到有腐必惩、有贪必肃,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坚决遏制腐败现象蔓延势头。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既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又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一大批“老虎”“苍蝇”被绳之以党纪国法。坚持党纪国法面前没有例外,不管涉及到谁,不论其职务多高、权力多大,都一查到底,决不姑息。对周永康、薄熙来、徐才厚、郭伯雄、令计划、苏荣等案件的查处表明,在贪腐问题上没有免罪的“丹书铁券”,也没有“铁帽子王”。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严肃查处腐败分子,对工程项目、土地出让、矿产资源、房地产开发、基础设施、国企改制和选人用人等重点领域的腐败问题集中惩治;对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党员领导干部的违纪违法问题重点查处;有什么问题查清什么问题、发现什么问题查清什么问题,不隐瞒、不简化、不变通、不庇护。加大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力度,布下惩治腐败的天罗地网,坚决切断腐败分子的后路,绝不让外国成为腐败分子的“避罪天堂”。坚决打击行贿行为,严厉惩治“围猎”干部、情节十分恶劣的不法商人。

七是深化改革,权力的制约监督有了新进展。着眼制约监督权力这个反腐倡廉的核心,改革创新,立“明规矩”、破“潜规则”,最大限度减少权力出轨、个人寻租的空间。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推动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实现纪检派驻全覆盖,提高各级纪委监督执纪问责的相对独立性和权威性。加强和改进巡视工作,紧紧围绕“四个着力”,牢牢抓住发现问题、形成震慑这个重点,全国一盘棋,实现巡视全覆盖,充分发挥反腐“利剑”的作用。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扩大人民民主,拓宽群众监督渠道,回应群众监督举报,织密群众监督网络,激发群众监督正能量,让人民监督权力。强化公开透明,完善公开机制,创新公开方式,畅通公开渠道,全面推行政务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深化权力运行机制改革,合理确定权力归属,划清权力边界,厘清权力清单,强化权力流程控制,压缩自由裁量空间,形成科学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清除反腐败的体制机制障碍。突出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加强监督管理,督促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健全施政行为公开制度,积极破解一把手监督难题,下大力气拔“烂树”、治“病树”、正“歪树”,教育引导各级领导干部立正身、讲原则、守纪律、拒腐蚀,努力做到位高不擅权、权重不谋私。

八是扎紧笼子,反腐倡廉制度建设迈出了新步伐。坚持依规治党和以德治党相统一,坚持高标准和守底线相结合,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一方面,制度笼子越扎越紧。按照从严治党要求,把中央要求、群众期盼、实际需要、新鲜经验结合起来,本着于法周延、于事有效原则,在反腐倡廉各个领域、制约监督权力各个方面,大力加强法规制度建设。制定八项规定,修订《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重要法规,出台联系服务群众、规范权力运行等方面的一系列制度,把从严治党实践成果及时转化为道德规范和纪律要求。治党管权治吏的其他实体性和程序性法规制度、综合性和专门性规定也在积极完善制定之中,以党章为根本、配套党内法规为支撑的前后衔接、左右联动、上下配套、系统集成的法规制度体系正在逐步形成。另一方面,制度执行力和纪律约束力明显增强。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执行制度没有例外,不留“暗门”,不开“天窗”,切实解决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的问题,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真正让铁规发力、让禁令生威,充分发挥法规制度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规范引导、控制约束、警戒告诫、惩罚威慑作用。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杨雪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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