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不开行政手段配合
城市化进程对节能减排是挑战也是机遇。城市化进程需要增加能源消费,但是城市化进程若能提供能效更高的住房和交通设施,将有利于大幅度减少能源消耗。因此,将提高住房和公共交通的能源效率纳入城市建设规划,是政府在节能减排方面可以大有作为的一个领域,如制定和实施严格的工业标准、建筑标准和污染标准,以及加强监管和实施机制。除了政策支持,还需要建立一个能使环境成本内部化的机制,严格执行环境标准,使造成环境污染的企业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真正担负责任。
有效的节能有赖于提高生产者、消费者和政府的能源环境意识,尤其重要的是地方政府的能源和环境意识。贫困不能再成为推迟环境保护的借口,“先经济发展后环境保护”论必须改变。这需要建立节能责任制和问责制,将节能目标与地方政府官员的升迁联系起来。
现阶段中国节能与减排具有一致性。今后政府将面临难度更大和成本更高的节能减排任务,包括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发展替代能源、鼓励节能项目等。政府应该将市场手段和行政手段结合起来,促进能源消费效率提高和节能减排。
(作者单位:厦门大学能源经济协同创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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