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治国理政关键词:让法治为中国梦护航(2)

习近平治国理政关键词:让法治为中国梦护航(2)

摘要:从“任何人都没有法律之外的绝对权力”到“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从“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到“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十八大以来到十八届四中全会召开前,习近平在多次讲话、考察中从不同领域、不同层次阐述全面依法治国,形成了丰富的理论积累。

放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来把握

“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2014年10月23日,习近平在十八届四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强调,“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着眼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实现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长远考虑。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部署,既是立足于解决我国改革发展稳定中的矛盾和问题的现实考量,也是着眼于长远的战略谋划。”

若要准确理解全面依法治国,还要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来进行把握。在“四个全面”提出后不久,习近平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指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我们的战略目标,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是三大战略举措。”

从这个战略布局看,做好全面依法治国各项工作意义十分重大。没有全面依法治国,就治不好国、理不好政,“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就会落空。习近平特别强调,“要把全面依法治国放在‘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中来把握,深刻认识全面依法治国同其他三个‘全面’的关系,努力做到‘四个全面’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相得益彰。”

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

“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全面依法治国蓝图已经绘就,关键要靠落实,在落实推进的过程中,干部是决定因素。

习近平在多个场合指出领导干部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作用,“各级领导干部在推进依法治国方面肩负着重要责任”“各级领导干部的信念、决心、行动,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作为法治建设的“责任人”,作为党的执政权和国家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的“执行人”,领导干部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举足轻重,需要带领人民群众把各项部署落到实处。然而,领导干部既可以起到关键推动作用,也可能起到致命破坏作用。因此,领导干部必须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

2015年2月,习近平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强调,“全面依法治国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习近平还明确提出,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带动全党全国一起努力,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上不断见到新成效。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张少华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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