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工作要求与考核奖惩
1、党组要坚持“两手抓两手硬”方针,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贯穿于侨务工作之中。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侨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及时研究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2、党组书记对本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党组成员按照各自分工,提出抓落实的总体思路和具体要求。牵头单位切实负起责任,积极协助责任人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参与单位服从任务分配和工作安排,主动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完成任务。
3、派驻纪检组、监察室和机关党委、纪委主动当好参谋助手,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及时与党组及分管领导沟通情况,主动提出意见和建议,推进责任制有效落实。
4、党组半年研究一次责任制落实情况,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年终组织检查考核,总结通报有关情况,并及时向上级报告自查结果,切实做好接受考评的准备。
5、认真落实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对责任到位、措施有力、成效明显的责任人和责任单位,予以表彰奖励;因不认真履职而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出现严重问题的责任人和责任单位,不得参加年终评先评优,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