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十三五”时期如何自觉坚持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
答: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要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为实现“十三五”规划提供坚强保证。
一是坚持依法执政这一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特别强调依法执政,提出了一系列依法治国的新思想新论断新主张,并采取有效措施积极践行。中央全会专题研究并作出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坚持依法执政的关键是善于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善于把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国家意志。要坚持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按照“三个统一”“四个善于”的要求,不断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党中央高度重视立法工作,专门研究和批准了对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的调整,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工作要点将一些重要立法项目列为需要党中央研究的事项,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重大改革举措涉及立法的问题。最近,党中央出台了关于加强党领导立法工作的意见,明确了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方式,要认真贯彻落实好文件精神,使党领导立法落到实处。
二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把经济社会发展纳入法治轨道,关键在于正确处理法治与改革的关系。凡属重大改革要于法有据。在整个改革过程中,都要高度重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确保在法治的轨道上推进改革。要做到政治决策与立法决策协调同步,注重从制度上、法律上解决改革发展中带有根本性、全局性和长期性的问题。要坚持立法先行,立法主动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更加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改革。要落实好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确保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改革和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发展。
三是增强法治观念,提高依法办事能力。各级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具体行使党的执政权和国家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必须对宪法法律怀有敬畏之心,带头依法办事,带头遵守法律,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特别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把对法治的尊崇、对宪法法律的敬畏转化为法治思维和行为方式。
坚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首先就要深化对宪法性质和地位的认识,增强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自觉性,坚决维护宪法法律的权威和尊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就是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对于在法律实施过程中,需要进一步明确法律规定具体含义的,或法律制定后出现新的情况需要明确适用法律依据的,可以依照法定程序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法律解释或法律修改建议与要求。在法律作出解释或修改前,要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不应轻率地不负责地以存在“法律空白”“无法可依”等为借口而不执行法律。我们要在心中树立起对宪法法律的尊崇,自觉运用法律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记者 李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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