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结果运用
今年的民主评议结果将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及机关效能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排名后三位的参评部门(单位)取消评先评优,同时列为2016年度作 风建设重点跟踪对象,督促其采取措施整改提高。排名末位的参评部门(单位)由纪委监察局对其主要领导进行约谈。群众满意度不提升且连续三年排名后三位的参 评部门(单位),由纪委监察局对其主要负责人予以问责。
四、工作要求
加强和改进干部作风是一项系统工程,建立作风建设的新常态尤为重要。各参评部门(单位)要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认真抓好组织落实,围绕评议内容,坚持问题导向,持之以恒抓作风,以作风建设的新成效,取信于民、惠泽群众、优化环境。
(一)严格落实责任。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落实好主体责任,强化责任担当。评议机制是推动作风建设的有效举措,各部门(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按照评议 工作中“宣传动员、自查自纠、整改测评”等步骤要求,细化方案,跟踪部署,明确责任。要从解决“四风”问题入手,努力改进思想作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 干部生活作风存在的突出问题,集中抓好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贯彻落实,确保好的作风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
(二)广泛发动群众。各部门(单位)要运用各种方式,广泛宣传动员,让干部、群众参与到作风建设和民主评议工作中来,多渠道收集群众意见和建议,做出服务承诺,提高服务质量。要畅通各种渠道,保障群众的参与权和监督权,确保取得实际效果。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