觉醒才有法惩凶

觉醒才有法惩凶

妇女和儿童,是家庭暴力的主要受害对象。近期媒体报道了多起家暴新闻,让人揪心,让人气愤。也让人反思发问:为什么有了反家暴法,家庭暴力仍屡禁不止?是什么让施暴者无顾法律之约变本加厉施暴妇孺?如何让反家暴法长出牙齿,彰显法律的威力,更好地惩治和遏制家庭暴力?

解决这一问题各方有各方的高招,各方有各方的举措。但这真不是有了法律就可以约束,法律制定完了就能解决一切的事儿,需要从多方面综合入手。这其中,关键是两个字-“觉醒”,维权意识的觉醒,法治观念的觉醒!

应该看到,许多家庭暴力一而再地发生,一是因为固有的“家丑不可外扬”思想造成的。觉得是家暴是一件不光彩之事儿,于是一忍再忍,忍气吞声,一躲再躲,逆来顺受。长此以往,就助长了施暴者的气焰。忍受得了的终此一生,得过且过;忍受不了,或轻生了断,或“不在沉默中死去就在沉默中暴发”,以暴制暴,趁人不备酿成血灾,教训惨痛;二是多以给孩子以健全的家庭让其不失独为由,而一味地忍辱负重,将折磨进行到底;三是没有维权的意识,或双方都法盲,或嫁鸡随鸡,嫁人就任人宰割,甘当小媳妇,这也助长了施暴者的变本加厉。

种种原由,无外于此。耳闻目睹家庭暴力,让人心生怜悯。旁观者哀其不幸,又在同情中怒其不争。当事者有苦难言,水深火热还得强装笑脸。细分析,这不是一个人的悲哀,而是一个社会法治意识尚未觉醒的悲哀,一种陈旧观念固疾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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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人走到一起不容易,为何要兵戎相见?当初你为何要娶她、为何要生下那个小生命,这都是为何呢?人与人之间,谁也不是谁的冤家,谁也不是生来就欠谁的,应该给予最起码的尊重。

当一个人种下了“虐人”的魔种,若不用爱去感化去滋养,任由发展,这个心魔就是洪水就是野兽,就会带你的灵魂走向地狱之门,送另一个无辜生命走向死亡之旅,无非是肉体的死与心灵的死的差别。肉体之死,一个人真真地到了另一个世界;心灵之死,虽然物质的个体存在,但那也是一个路人,一块冷冰之心的存在了。

想一想,组建家庭为什么?家暴是魔鬼,当你一旦容忍一旦摊上,家就是少了一点的爱,变成了“冢”,那与坟墓又差什么呢?

为此,必须通过广泛大力的宣传,让法治走向人心,让法雨浇灌心田,唤醒每个家庭每个人都要有尊重有关爱有责任,更要有自我权利的维护意识,这样,才能远离伤害,远离家暴的魔怪!

同时,也想对被侵害的人说一句:能过则过,不能过就离开。当一切都不能用沟通来解决时,与其忍受伤害,不如痛快地离开;如若纠缠难耐,就去寻找法律的保护。人生只有一次可活,若去甘心虐待,不仅仅是对个人的伤害,更是对整体社会法治文明的伤害!

最后,小主还是打油一首吧:家暴频发屡得逞,惨案酿成才喊疼。维权意识不觉醒,良法再多也难行。国人总顾颜面事,家丑不扬助虐狂。人人若举金箍棒,自有法来惩蛮凶。

【声明:本文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立场,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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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丹华校对:于川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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