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社会阶层工作的通江实践

新社会阶层工作的通江实践

《中国共产党统战工作条列》(试行)明确的把新的社会阶层纳入了统战工作范畴,这是统战工作作为重要法宝的重要体现。通江县为贯彻落实《条例》和《实施细则》大胆对新社会阶层统战工作做了实践探索。

一、摸清底数、方能有的放矢开展工作

新社会阶层人士面广量大,自由度高,摸清底数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一是涉及人群多。主要有私营企业和外资企业中的管理技术人员、中介组织和社会组织从业人员、新媒体从业人员和网络意见人员、自由职业人员等,他们都是知识分子。二是概念边界模糊。如受聘于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是指中方管理人员和中方技术人员,还是中方从事管理的技术人员;自由职业人员队伍庞大,到底那些是,那些不是,有些难以鉴别。三是人员自由度大。许多人经常奔波于全国各地,不分昼夜地交际于社会各个角落之中,踪迹难寻,工作难以开展。为了摸清底数,我们探索了三条路径。

首先充分发挥基层统战工作职能。我县根据《条列》和《实施细则》在乡镇配备专(兼)职统战委员。同时在各村(社区)配备统战联络员,各乡镇、村(社区)对各类人员情况比较熟悉的作用,以乡镇、村(社区)台帐和住户台帐为基础,筛选出重点调查对象,摸清了各乡镇底数。

其次加强培训,掌握技术。对有统战委员、联络员进行培训,让他们理清概念,彻底熟悉掌握相关知识和技能。

再次细化方案、健全制度。要把调查方案做细,使调查表格清楚明了,同时建立健全相关制度,防止漏统、重统现象发生。

二、高举旗帜、坚持党的领导

历史和事实证明,任何时期只有坚持党的领导,各项工作才会有头有序、协调一致。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提出了全面深化改革,社会政治经济等各方面都呈现出了新常态,而民营科技企业的创业人员和技术人员,受聘于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个体户,私营企业主,中介组织的从业人员,自由职业人员等新的社会阶层,对新常态认识不够深入,有些人还对社会经济发展持怀疑态度,放不开手脚,不敢大胆的参与到社会发展,推进“四个全面”的进程中来,所以新社会阶层人士的统战工作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关系着党的执政基础的扩大、执政能力的提高和执政使命的履行。这就需要我们统战人做好他们的工作,把他团结在党的周围,使他们坚持党的领导,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积极贡献。

首先强化组织保障,创新工作模式。一是加强党组织建设。积极提高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素质和思想认识,使他们坚信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致富之源,坚定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信念。由县委统战部和组织部牵头,成立了“两新组织”党工委,通过抓党建强化宣传教育,团结新社会阶层人士。二是加强协会、团体建设。通过主管部门或上级协会,指导各类行业协会、专业协会适当开展思想、政治理论方面的学习活动;在缺少协会、团体的阶层和行业中发起建立相关协会、团体,适当扩大吸收新社会阶层人士入会。聘请这些组织的成员为联系员,建立工作制度,通过他们掌握新社会阶层人士发展变化和思想动态等,有针对性开展工作。三是创新活动载体,积累开展新的社会阶层统战工作的经验。鼓励引导新社会阶层人士奉献社会,通过创建“同行基地”引导他们积极参与到扶贫攻坚工程中来;通过与工会、团委、民政等部门协作开展的“回报社会”活动,引导他们积极参与到关心帮助社会弱势群体。四是创新工作机制。建立了新的社会阶层统战工作机制。由统战部牵头,组织、宣传、人事、民政、工商、科技、卫生、工会、共青团、妇联等部门和有关社区、社会团体组织共同参与的工作协调机制(联席会议制度),包括工作例会制度、情况通报制度、人才交流制度、信息共享机制等,明确各自的分工和职责,形成开展新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的合力。及时了解和掌握新的社会阶层的全面情况和发展动态,就新的社会阶层统战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共同交流探讨,制定相关政策,协商解决问题。

其次强化教育培训、提供展现平台。思想政治教育是我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具有导向、凝聚、激励、纠偏等功能,能够帮助新社会阶层人士理顺情绪、化解矛盾、调整关系,达到同心同德,凝聚聚力的目的。我们把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培养选拔纳入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总体规划,加强教育和培训。以行政学院、党校为依托,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地举办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培训班,全面提高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综合素质。同时根据新的社会阶层社团组织运行情况,建立新的社会阶层人才库,培养一支数量充足、素质过硬以及有影响力的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队伍。对其优秀者积极争取、推荐他们担任人大代表、政协常委和委员、社团组织的领导者、特约检察员、教育督导员、行风评议员和政府职能部门的特约监督员等。

最后强化感情增进,争做良师益友。通过座谈会、茶话会、谈心交友、走访慰问等传统方式,经常性地深入新的社会阶层人士中,及时传达中央精神、宣传有关政策,与他们交流思想,沟通情况,认真倾听他们的意见和要求,了解和反映他们在思想、工作和生活上的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工作,使其感受到党和政府时刻在关心、支持、帮助他们。使他们成为党委政府的诤友,积极参与到社会建设中来,为全面推进“四个全面”作出积极贡献

三、尊重规律、整合资源与因地制宜相结合

新社会阶层的产生发展有做自身的成长规律,因此做好新社会阶层的统战工作,尊重他们的成长规律,是做好他们工作的先决条件,我们必须坚持尊重规律,坚持整合资源与因地制宜的原则,才能做好新社会阶层的统战工作。一是时代要求是新社会阶层产生的条件。时代的发展给新社会阶层提供了施展才华的广阔天地,经济社会的改革与发展,要求物尽其用,人尽其才。时代的进步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要求各界有识之士积极参加到社会的伟大变革中来,尽可能多的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出力。新常态不仅给新社会阶层的成长提供了千载难逢的机遇,而且也给他们的成长创造了有利条件。二是自身努力是新社会阶层成长的前提。新社会阶层能够健康成长与自身努力密不可分。新社会阶层无论是在事业上还是在生活中的各方面,都会有很出色的表现。如果没有这个前提,就不可能新社会阶层成长壮大起来。三是组织培养是新社会阶层成长的关键。没有组织的精心培养,党外人士新社会阶层要健康成长起来,既而成为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阶层,也是一句空话。从实际情况看,新社会阶层在成长过程中,由于自身观点见解上过于偏激片面,导致观察和处理问题过于简单化,这一点新社会阶层的成长十分不利。只有党组织有目的的给予引导帮助,新社会阶层才能很快成熟起来,最终成为社会主义建设的中坚力量。那么我们如何因地制宜做好新社会阶层的统战工作呢?

其一要实行分类管理,分层建队伍。总结以往经验,我们认为:民营科技的创业人员和技术人员可以交由行业协会、行业商会、知识分子联谊会和企业党组织联系与管理,由统战部门指导,共同做好工作;受聘于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可交由台办、侨办、外办、知识分子联谊会和企业党团组织或工会联系与管理,由统战部门指导,共同做好工作;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主可以交由个协、私协、工商联(商会)、和企业党组织联系与管理,由统战部门指导,共同做好工作;中介组织从业人员可交由有关行业协会、行业商会和所在地党组织联系与管理,由统战部门指导,共同做好工作;自由职业者可以依托社区和有关协会联系与管理,由统战部门指导,共同做好工作。对于其中的代表人士可按层次分为若干层次,市、区、街、社区都建立自己的代表人士队伍,实行重点联系,重点帮助,教育引导。

其二实行大企业责任制,建立联络员或特派员。有些大企业限于人才保密原因,不愿意提供有关技术人员的基本信息,于是就建立大企业统战工作责任制,对不愿提供技术人员基本信息的企业实行联络员制度或特派员制度,并建立有关机构确保统战工作在企业的落实。

其三实行社区人员与重点人士联系包干制。随时提供思想动态信息,畅通经常性的表达意愿、传达心声、传递建议的渠道,同时加大基层统战工作的有效投入,解决基层统战工作人员的困难,解决基层统战工作经费,提高他们积极参与性。

其四整合各方力量,完善工作机制。开展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必须有一套完善的工作机制。既需要加强党的统一领导,又需要党政各部门分工合作;既需要全党高度重视,又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最终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群众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首先,充分发挥统战部门积极主动性。面对新时期统一战线范围不断扩大,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数量不断增多的新形势,统战部门必须在思想上提高认识、转变观念,从过去“小视野、小统战”的思维方式,转变到“大视野、大统战”上来;在工作方法上坚持以人为本,理清工作思路,建立系统科学的工作机制;在队伍建设上围绕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要求,加大人才的引进与培养力度,进一步提高统战工作者整体素质;在作风上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践行“空谈误国、实干兴邦”精神,加强横向沟通和纵向联系,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其次,充分发挥社会团体组织协调作用。社会团体建立在自愿参与和相互信任的基础上,具有广泛性和包容性。团体的组织规程类似于“乡规民约”,需要成员自觉遵守,一旦有成员违反规程,就会受到其他成员的道德谴责。团体成员往往会迫于这种道德层面的内在压力,严格遵守组织规程,这种民间约束力比行政干预更有效果。因此,鼓励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在允许范围内参与各种社团组织,有利于加强与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联系,畅通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利益诉求渠道,增强统战工作实效性。再次,充分发挥代表人物典型带动作用。做好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的统战工作,是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的关键和重点。要努力培养一批政治上靠得住、能力上能服众、作风上过得硬,身份上多样化的高层次代表人物,并落实这些代表人物的政治待遇,通过代表人物的沟通协调和榜样示范作用,能够带动其他成员沿着正确的方向健康成长。

其五落实相关要求,提供条件保障。开展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必须有制度和经费作为保障。建立和健全党委统一领导、统战部门牵头协调、各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绝不能停留在文件或口头上,需要进一步改善统战工作条件,优化统战工作环境,保障统战工作经费,及时解决统战工作中的矛盾和困难。要健全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为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健康发展提供法律保障。要通过日常培训加强生产经营等法律法规学习和政策引导,促使他们始终坚持合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要考虑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在教育、医疗、养老、就业等方面的需求,积极协调和帮助他们解决困难,消除他们的后顾之忧,减少存在于他们中的不和谐、不安定因素,最大限度凝聚共识,构建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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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丹华校对:于川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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