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待“导游自由执业”终结旅游市场乱象

期待“导游自由执业”终结旅游市场乱象

【事件介绍】

九省市将试点导游自由执业 游客可网购导游服务

5月9日,记者从国家旅游局了解到,目前国家旅游局已面向9个省市旅游委(局)下发《国家旅游局关于开展导游自由执业试点工作的通知》。未来导游可通过网络平台、线下相关机构向预约其服务的消费者提供单项讲解或向导服务,并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收取导游服务费。业内人士表示,未来导游自由执业将从一定程度上减少“购物团”现象的出现。

政策发布

线上线下分区域试点

《通知》显示,此次开展的9个省市试点工作将分为线上、线下两种类型。国家旅游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为全面推进导游体制改革,拓宽导游执业渠道,营造公平有序的旅游市场环境,国家旅游局决定于2016年5月正式开展在广东省及江浙沪三省市的线上导游自由执业试点工作;并启动在吉林长白山、湖南长沙和张家界、广西桂林、海南三亚、四川成都的线上线下导游自由执业试点工作,以促进导游与游客实现双向选择,满足日益增长的游客需求。

记者了解到,从5月中旬开始,国家旅游局将启动指导旅游企业参与试点工作的行动,包括线下的旅游咨询中心、旅游集散中心、A级景区游客中心等机构和线上的旅行社在内,都将纳入指导范围。国旅总社旅游度假部总经理孙立群表示,此次试点的这些省份都是旅游大省,而且这些省份的绝大部分导游目前都是“自由执业”的状态,开展试点后会有效加强对这些导游的监管。

同时,国家旅游局方面表示,根据《导游自由执业试点管理办法(试行)》,提供线上导游自由执业业务的机构,应具备依法开展网络预约导游服务的互联网平台;具备与拟开展业务相适应的信息数据交互及处理能力;具备保障数据安全、数据真实的技术能力。服务器设置在中国大陆,其搭建的网络预约平台使用电子支付的,应与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签订提供支付结算服务的协议。而提供线下导游自由执业业务的机构,是在国家旅游局确定的线下导游自由执业试点区域内,经试点地区旅游主管部门审核的旅游咨询中心、旅游集散中心、A级景区游客中心等线下旅游机构,并需要由省级旅游主管部门向国家旅游局备案。

责任编辑:杨雪校对:蔡畅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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