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监察重点工作计划(2)

环境监察重点工作计划(2)

核心提示:加强执法队伍作风建设,开展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廉洁执法活动,制定环境监察文明执法行为规范,完善长效机制,规范执法行为,充分利用调度、督查、稽查等方式,严厉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违规行为。

 三、监察程序

(一)制定年度环境监察工作计划。根据环境监察机构工作职责及全县年度工作任务,结合本辖区环保工作任务,制定环境监察工作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同时上报市环保局和同级行政监察部门备案。

(二)完成环保部、省环保厅、市环保局、县政府新下达任务。对环保部、省环保厅、市环保局和县政府新下达的工作任务,县环保局将及时下达补充计划,并提出贯彻落实要求。

(三)严格执行《监察任务通知书》。对临时性的监察任务,县环保局将以《监察任务通知书》的形式,向各监察中队明确监察内容、对象、目标、时限等。

 四、措施与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县环保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切实落实网格化环境监管责任,加强对环境监管责任落实的督查,形成工作合力。认真研究制定本级环境监察工作计划,按时上报备案,并分别与6月30日前、12月31日前报送半年、年度环境监察工作总结。

(二)突出重点,全面监察

紧紧围绕环境监察机构职责,组织开展好全县环境保护各项重点工作,将环境监察执法与贯彻环境法律法规相结合,合理安排好环境监察工作,达到监察内容无遗漏,监察对象无死角,监察频次有保证,全面实现年度监察工作目标。

(三)严格执法,协调联动

加大执法力度和督导力度,充分发挥12369环境信访举报热线、环境义务监督员等作用,坚决遏制环境违法违规高发频发态势,逐步建设适应新常态的环境监管执法体制机制。对偷排偷放、屡查屡犯的违法企业,要依法停产关闭;对涉嫌环境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注重协调联动,健全与公安司法机关的协作机制。

(四)廉洁执法,规范履职

加强执法队伍作风建设,开展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廉洁执法活动,制定环境监察文明执法行为规范,完善长效机制,规范执法行为,充分利用调度、督查、稽查等方式,严厉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违规行为。

(五)信息公开,公众参与

充分利用电视、广播及互联网等媒体,按要求公布重点企业环境信息、群众关心关注的环境问题,监督企业定期公开企业自身环境行为,接受社会监督。

责任编辑:杨雪校对:蔡畅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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