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群:积极开展哲学社会科学普及工作(2)

李群:积极开展哲学社会科学普及工作(2)

普及哲学社会科学的对策

第一,修订《科普法》,进行哲学社会科学普及立法工作安排。哲学社会科学普及立法呼之欲出。哲学社会科学普及立法的重要性、可行性、急需性不言而喻。地方省市的社会科学普及立法为国家社会科学普及立法提供了可资借鉴的经验和具体做法。修订《科普法》,进行哲学社会科学普及立法的时机已经成熟。

第二,加强哲学社会科学科普能力建设,构建大科普体系。提高全民族科学文化素质,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需要哲学社会科学知识和自然科学知识的共同普及与传播来实现。加强哲学社会科学科普能力建设,改善“一手硬、一手软”的科普局面,由自然科学和哲学社会科学共同构成大科普体系,将成为全面深化改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动力体系之一,共同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第三,设置哲学社会科学普及机构,扩大哲学社会科学普及研究项目范围,满足公众对哲学社会科学知识需求。目前,与哲学社会科学相关领域和部门,还很少设置哲学社会科学普及机构,研究哲学社会科学科普的项目与自然科学相比分量较轻。建议在社科院、社科联等部门适当设置科普管理机构,并增加或设立哲学社会科学科普研究项目。

第四,建议把哲学社会科学纳入科学普及活动当中,形成自然科学普及与哲学社会科学普及同样重要的理念和认识。在全国科普日和各类大型科普活动,如科技周、大型科普展览、科技下乡等活动的开展中,在科普场馆和设施、科学技术馆、自然博物馆和科普教育基地中,依照《基准》要求,加入哲学社会科学普及内容。同时,对公民的科学素质进行抽样调查时,加入哲学社会科学普及的调查内容。

(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数量经济与技术经济研究所)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杨雪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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