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天津市纪委网站刊登了该市东丽区副区长张洪宝严重违纪案的通报,详细通报了张洪宝严重扭曲“亲”“清”政商关系的情况。
天津纪委一篇长达一千三百字的通报,让大伙再认识一位“爷”,这位爷说起来也曾是“一身正气,两袖清风”,奈何身上挂着“钱褡子”,手上拿着“公权力”,又眼睁睁看着小老板成了大企业家,吃不到葡萄的“酸味”冲的“头脑发昏”,于是他开始热衷于与身边的企业老板拉拉扯扯、勾肩搭背,从几顿饭、几张卡的小拿小要,日积月累,越陷越深,一路走到不给钱不办事,给了钱才办事,“宝爷”一下成了企业老板私利的代言人,响彻天津圈。
回顾“宝爷”的“成名”之路,不难看出张洪宝是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变成谋取私利的工具,把政商关系变成权钱交易的利益同盟,逾越了公与私的界线,纪与法的红线,扭曲的政商关系最终把自己拖入腐败的泥潭,“自酿苦果自己尝”。
所以对于领导干部来说,在政商合作过程中,必须建立“亲”“清”政商合作关系,如习近平指出,新型政商关系,对领导干部而言,所谓“亲”,就是要坦荡真诚同民营企业接触交往,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所谓“清”,就是同民营企业家的关系要清白纯洁,不能有贪心私心,不能以权谋私,不能搞权钱交易。通过“亲”“清”来实现等距离交往,实行无差别服务。
笔者看来,领导干部与企业家的合作关系可以保持一种“君子之交淡如水”的亲密,即秉持“亲”的态度,积极作为,提前谋划,全心全意为企业家解决问题,同时坚持“距离产生美”的态度,把握住底线,坚守住原则。一方面要求领导干部要控欲于心,必须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修养,严于律己,常修官德,常节私欲,时刻提高警惕,面对“糖衣”炮弹能及时判别和躲避,面对诱惑能够做到思想上的“清”,行为上的“正”;另一方面要廉以用权,领导干部要摆正自身位置,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时时刻刻慎独慎行,明晰权力界限,依法行使权力,不干搜刮民脂民膏之事,不以权谋私为欲,不中饱私囊失德,切实把权力用在刀刃上。
另外,“清”也不是同企业家保持远距离,而是在“纯洁”交往的基础上帮助企业增强内在活力和创造力,推动企业不断取得更新更好发展,实现有所作为。不过有的领导干部却“不敢”和他们打交道,见一下民营企业家还“偷偷摸摸”的,甚至存在不听电话、不接材料、不予办事的“不作为”态度,所以要通过逐步完善党纪国法、完善相关规则来明确政企关系的边界,弥补领导干部与民营企业家实际交往合作过程中的细节漏洞,消除模糊界限,并借助舆论宣传,树立“亲”“清”政商关系的榜样,破除懒政怠政心态,让领导干部和民营企业家交往时心中有数,没有后顾之忧,真正帮助企业排忧解难、促进发展。
“亲”而有度,“清”而有为,政府领导干部要把自己当作企业的“娘家人”,倾听苦恼,为其解愁,与企业家共同守好政商之间的“亲”“清”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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