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让“地下赌场”潜滋暗长

不能让“地下赌场”潜滋暗长

近日,有媒体记者暗访北京地下赌场,据知情人士透露,北京近期活跃的地下赌场至少有三五个,这些赌场庄家月入能达到百万利润;高利贷现场借贷,有赌客赔上数百万房产。这些地下赌场极为隐蔽,一般隐藏在小区,赌场人员多达十多人,设置层层暗哨,有摄像头监控,还设置了几层防线,俨然成了城市里的另一重隐秘世界。

这些地下赌场组织严密,组织者经验丰富、反侦查能力强,其存在并不是短期现象。我们不禁要追问一句:这些地下赌场已猖獗了较长时间,为何没能被及时发现呢?

对媒体报道的情况,北京警方高度重视,正在开展调查,并将根据调查情况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北京警方迅速反应值得称赞。我们更期待,打击违法犯罪行为,警方主动作为,而不只是寄望于媒体的调查,等到媒体曝光后才来行动。媒体的力量有限,执法机构有责任、有能力打击一切违法犯罪活动。况且根据暗访结果来看,媒体曝光的这些地下赌场,开设已不止一天两天,赌资高、输赢大,有的赌客甚至不惜倾家荡产。对如此危害社会的现象,公安机关更应迅速出击,端掉这些赌窝,避免更多人受其所害。

媒体暗访北京地下赌场,让人联想到郭美美案。据报道,郭美美在北京开设赌场,涉及赌资数额共计超过200万元,最终郭美美被法院以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5万元。此次媒体的暗访,很可能只是掀开了地下赌博的冰山一角。相关部门有责任顺藤摸瓜,清查地下赌博现象,避免这股不良社会风气继续潜滋暗长。

要遏制黄赌毒等不良现象的滋长,也需要民众培养健康的爱好与兴趣,每个人都要做到洁身自好,不能有赌博心理,也不能有“马无夜草不肥”的贪欲。

从媒体报道来看,输赢都为赌场经营者牢牢掌握,赌客输多赢少,只是在为赌场赚钱,而赌客往往被蒙在鼓里,不知内情,不过在充当“被卖了还帮人数钱”的傻瓜。

一些赌博犯罪团伙在与执法机关的“猫鼠游戏”中,慢慢变得更为谨慎与小心,反侦查能力也在逐步提高。公安机关要能见招拆招,重视公众的举报,对提供真实有效线索的举报人予以奖励,也要加大对赌博违法犯罪分子的惩治力度。虽然在刑法中“开设赌场罪”最高可判十年有期徒刑,可在现实中,却鲜见有开设赌场的犯罪团伙,被处以最高刑事处罚的案例。所以,需要增加赌博犯罪团伙的违法成本,依法严惩犯罪分子。

只有让犯罪分子无法从开设地下赌场中牟利,并为此付出惨痛代价,才能最大程度地打击地下赌博的现象,避免社会风气被其毒害。

责任编辑:刘佳星校对:吴成玲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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