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继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点举措
“十三五”时期,我们将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不断提高环境管理系统化、科学化、法治化、精细化和信息化水平,确保2020年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
大力推进绿色发展。处理好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在寻找新动能和处理老问题之间把握好力度,实现改革、发展、稳定和保护之间的平衡协调。健全环境预防体系,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完善环境标准和技术政策体系,探索绿色循环低碳发展新模式,把环境保护真正作为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的动力,把生态环保培育成新的发展优势。
以打好三大战役来增加优质生态产品供给。坚决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和持久战,推动环境质量改善,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要重点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加强散煤和机动车治理,加强区域联防联控,强化重污染天气应对。狠抓饮用水安全保障,解决城市黑臭水体等突出问题。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以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为重点,实行分级分类管控。
深入推进各项改革。改革的核心是建立起一套行之有效的体制机制,明确政府、企业、公众的责任,形成内生动力。开展中央环保督察巡视,对重点地区重点问题开展环保综合督查,严格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推进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上收环境监测事权,建立全国统一实时在线环境监控系统。运用市场手段推进环境治理与保护,鼓励各类投资进入环保市场。
大力推进全社会共治。动员和支持公众积极践行低碳、环保、绿色的生活方式。全面推动环境监测、执法、审批、企业排污等信息公开,解决信息公开中“企业拖、政府推、干部躲”等问题,让政府和企业的环境责任在公开透明中接受群众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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