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结小区宽带垄断,要激活业主权利

终结小区宽带垄断,要激活业主权利

记者近日获悉,北京市住建委发布新规,要求房地产开发商或物业至少保证3家以上宽带运营企业平等接入小区,如有阻碍宽带接入、签订排他性质协议等行为,情节严重者将被记入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并曝光。本次发布的《关于推进实施物业管理居住小区宽带接入的通知》,由北京市住建委与市通信管理局、市经信委三部门联合印发。其中要求,物业在宽带接入中所收取的费用,也应纳入经营收入范围,并于每年一季度向全体业主公示。(6月14日《新京报》)

小区宽带垄断,以及由此造成的资费高企,为人诟病久矣。对此,虽然民众素来叫苦不迭,相关职能部门却迟迟未能拿出有效对策。在这种背景下,北京此次出台专门通知,明确规定“小区至少保证三家以上宽带运营商平等介入”可谓切中要害。值得关注的是,此一新规乃是由当地住建委、通信管理局、经信委三部门联合印发,这无疑传递了联动管理、共同治理的决心。事实上,考量到“宽带接入”的牵涉面之广,跨部门、跨领域的行政介入,尤其显得重要。

此前,为应对小区宽带垄断,也曾出台有专门的法律法规。比如说,2013年发布的《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设计规范》就要求:“住宅区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设计,必须满足多家电信业务经营者公平接入,用户可以自由选择电信业务经营者的要求。”但可惜的是,此类宽泛的原则性表述,缺乏具体的惩戒条款兜底,故而现实约束力极为有限。再者说,即便有零星的行政处罚,往往也多针对运营商或代理商,开发商和物业公司甚少为此付出代价。

小区宽带垄断,原本就是多方利益主体的共谋。作为其中一方,开发商、物业公司等长久游离于追责体系之外,显然极不合理。也许正是基于此,北京此次所出台的新规,突出强调了开发商、物业公司“维护市场公平”的法律义务,并以“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作为约束工具……至此,针对小区宽带垄断,一套完整、闭合的公共治理链条初具雏形。而除此以外,相关职能部门所要做的,就是充分激活业主的权利,保障其在此类事情上的话事权。

事实上,“宽带接入”和许多小区议题一样,背后所指向的都是“业主权利被虚置”的现实。分散的业主群体,时常无法通过法定渠道形成组织化的行动主体,因而难以对开发商、物业公司等的所作所为形成有效制约。这种严重失衡的博弈格局,导致业主们多数时候只能作为被动的“后果接受者”。就此而言,治理小区宽带垄断,让公众享受公平的市场定价,最终还是得通过捍卫业主权利为前提。

抵制暗箱操作,鼓励充分竞争,打破垄断经营,不仅仅是为了让基础网络服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更是为了伸张公民作为业主与消费者所应享有的天然权利。终究,那种以侵犯私权与操控市场所攫取的垄断红利,终究是难以为继的。我们所应做的,就是让这种不正常的暴利,能够终结得更快一些。

责任编辑:刘佳星校对:吴成玲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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