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市检察院在和平区召开追记李旺同志个人一等功表彰大会
学习先进典型推动“两学一做”
6月22日,市检察院在和平区检察院召开大会,部署在全市检察机关开展“向李旺同志学习,做合格党员”活动。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于世平,和平区委书记薛新立出席大会并讲话。市委政法委巡视员王燕鸣,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张海波,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政治部主任王文和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健出席大会。
李旺生前是和平区检察院助理检察员,1983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2015年4月9日因病不幸去世。李旺从事检察工作9年,忠诚履职,无私奉献,出色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办理的300余件各类案件无一差错,多次被区检察院评为先进个人,并荣获市检察系统优秀公诉人称号,荣立个人三等功1次。
会议介绍了李旺同志先进事迹。宣读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追记李旺同志个人一等功的决定》,向李旺同志亲属颁发了个人一等功证书、奖章。
于世平讲话指出,李旺同志从事检察工作以来,扎根在基层,奋战在一线,忠诚履职,秉公办案,乐于奉献,在责任面前不动摇,在利益面前不动心,在绝症面前不绝望,用生命诠释了事业为重、责任如山的精神品质,用实际行动充分展现了人民检察官的党性坚强、纪律严明、廉职从检的职业操守。李旺同志是天津市检察机关新时期共产党员的优秀代表,是忠实践行天津检察精神的典范,是深刻诠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时代先锋,在他身上集中体现了共产党员、检察人员的政治本色和价值追求。
于世平强调,全市各级检察机关要认真学习李旺同志先进事迹,把开展向李旺同志学习活动与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结合起来,争做合格党员;要学习李旺同志信念坚定、爱岗敬业的价值追求;学习他忠于法律、依法履职的职业操守;学习他牢记宗旨、司法为民的公仆情怀,以饱满的精神、昂扬的斗志、务实的作风、优异的成绩,促进全市检察工作上新水平,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薛新立讲话指出,李旺同志是天津市检察战线上优秀的共产党员,也是和平区的骄傲,他用自己宝贵的生命诠释了对党的忠诚,对检察事业的执着追求。和平区广大党员干部要向李旺看齐,把他的优秀品格和崇高精神学习好、传承好、发扬好。要把李旺的先进事迹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生动教材,感召广大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形成学习先进、争当标兵、做合格党员的浓厚氛围;要把李旺同志的精神力量转换成干事创业的强大动力,引导各级党员干部立足本职,爱岗敬业,真正把学习李旺同志焕发出的工作热情转化为干事创业的动力,为实现和平区“十三五”的良好开局凝聚起强大拼搏合力;要把为民情怀融入到服务群众的实践之中,树牢宗旨意识,向李旺同志那样心里装着群众、处处想着群众、热情服务群众,努力成为百姓拥护信赖的“主心骨”。
全市3000余名检察干警在各分会场收听收看了大会实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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