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中国共产党使人民民主在国家管理和社会管理中发挥着有效的作用
人民民主不仅要体现为国家的政治制度,而且要体现为科学的政治运行模式。中国共产党把人民民主原则运用于国家和社会管理之中,实现了民主与集中的有机统一。国家权力的运行采用民主机制,在制定法律和做出决策的过程中,都要经过广泛讨论,广泛听取人民群众、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和各阶层人士的意见,充分体现人民的呼声和意愿。同时,国家权力的行使又贯彻集中的要求,国家一切权力集中于人民代表机关,人民通过这个机关来行使国家权力。在这种运行机制下,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虽然分工不同、职责不同,但都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这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三权分立、相互掣肘是根本不同的。民主集中制体现和保证了人民当家作主。国家机构的权力由人民赋予、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同时,在国家权力的运用上又实行有效的集中,以保证国家机关协调高效运转,有利于发挥社会主义集中力量办大事、提高效率办成事的政治优势。由此既体现了人民权力的至上性,又保证了人民权力的统一性。从实践来看,无论是应对四川汶川特大地震、青海玉树地震等自然灾害,还是成功举办北京奥运会、残奥会和上海世博会,成功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都充分体现了我国政府权力运行的协调高效,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的优越性。
实现和发展人民民主,这是20世纪前期,面对灾难深重的旧中国,中国共产党人的庄严承诺;当历史进入21世纪,中国已经成为一个繁荣强大、充满生机活力的社会主义国家,这仍然是中国共产党不变的庄严承诺。这表明,人民民主是中国共产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必将随着党和人民事业的发展而发展,必将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的历史进程中不断向前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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