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政商关系的努力方向(2)

新型政商关系的努力方向(2)

——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政商关系重要讲话精神

不少党政干部感到“不清楚如何交往”。他们感到与企业家交往的度不好把握,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不得不采取消极的态度。随着被查处的官员数量不断增多,一些企业家也感到“害怕”与官员接触,以防万一受到牵连。

不健康的政商关系,严重损害了政府的公信力,不利于激发全社会创业创新活力;严重影响了企业的投资和发展信心,更不利于共同应对当前经济下行压力的挑战。党中央对此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论述,在理论上和实践上对破解当前政商交往难题给出了明确答案,特别是突出了干部靠前服务、遵规守纪的内涵,明确了法治底线和廉政红线,为领导干部在与企业家交往中如何把好分寸明确了根本原则。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发表后,在全社会特别是广大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中引起强烈反响,各地党委政府都在积极学习和深入贯彻,许多地方已经对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进行了努力探索,有的省出台了推动构建新型政商关系的意见、规定或细则,有的省制定了领导干部联系民营企业工作方案,有的省开展了党政领导干部与企业家谈心活动,有的省提出了把破解政商关系难题作为推动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构建“亲”与“清”新型政商关系的要求,我谈四点看法。

畅通政商沟通机制。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建立完善制度化、经常化的政企沟通机制,坦荡真诚同企业家接触交往,主动积极倾听企业呼声,关注他们的困难和困惑;创造条件积极引导广大企业家主动同各级党委政府部门多沟通多交流,讲真话、说实情、建诤言;各级工商联、商协会也要积极作为,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让政商关系在“清”的前提下“亲”起来,实现政府与企业的良性互动,提振民间发展信心,共同应对当前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的挑战。

厘清权力和责任边界。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制定党政干部责任清单和权力负面清单,明确责任和权力边界;进一步完善政府公共服务体系,规范相关部门岗位职责,健全电子政务公共服务信息披露制度,把办事流程、时限和责任人员情况向企业公开,让服务信息可见、可查,使办事者有章可循、监督者有规可依,去除暗箱操作的土壤,让政商关系更加清白,做到交往有道、廉洁互信、共谋发展。

完善党政干部监督问责机制。根据各级党政部门不同岗位的责任清单,把责任明确化、透明化、程序化,建立责任认定和评估制度。坚持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职要问责,违法要追究,持之以恒推进反腐败斗争;探索建立企业和社会对各级政府服务质量、工作作风的评议制度,对懒政、怠政、庸政行为进行曝光和责任追究,对守廉政、能干事的党政干部给予嘉奖。

深入开展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增强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对企业发展的信心和对社会的信誉。引导鼓励支持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守法诚信、坚定信心,洁身自好走正道,遵纪守法办企业,光明正大搞经营。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致富思源、义利兼顾,自觉履行社会责任,发挥企业家才能,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力量。

(本文系王钦敏同志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亲”与“清”新型政商关系重要讲话精神座谈会上的讲话,有删节)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杨雪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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