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绝有偿补课:界定市场在教育领域的道德界限

杜绝有偿补课:界定市场在教育领域的道德界限

一个最让人感到惊愕的发展趋势在我们这个时代空前蔓延,那就是市场的扩张,正在不加限制地进入那些在我们传统文化和价值观念中本不属于市场规范来统领的重要领域。教育领域就是这样的一个领域,有偿补课就是冲击此领域的一匹“黑马”。

“合理交易”背后的问题

伴随着优质教育资源的稀缺和争夺的激烈,整个教育生态中的家长、学生、教师和学校都存在着不同程度的补课冲动。社会上支持有偿补课“最犀利”的一种观点认为,家长和学生有现实需求,学校和教师掌握着实际资源,基于双方同意和自由选择的有偿补课实现了“互利”和“共赢”,有相当的合理性,不应该予以取缔。不难看出,这种社会意识将义务教育类同于一般的商品,背后隐藏着以市场逻辑为圭臬的价值导向。我们暂且不去讨论是否能将教育类同于一般的商品,这种“合理交易”本身也存在三种瑕疵。

缺陷一:有问题的同意。有偿补课绝非完全自愿,家长的同意在某种意义上是出于被迫和无奈。一些已处置的案例表明,学生、家长一方和教师方并不处于完全平等的地位,学生的所谓“需求”可以被产生。如果老师采取“课上不讲、课下讲;校内不讲、校外讲”的方式,“需求”就会被有效地刺激出来。因此,这根本不是“同意”,而是一种变相胁迫,其本质是在职教师利用手中的职权和优势地位去寻租,是一种公开的腐败。

缺陷二:总福利不增反减。有偿补课所带来的学生学业进步和老师收入增加看似双方都得益。但是放在整个社会层面,增加的这份益处根本无法抵消那些付不起补课费的家长和学生因无序竞争所承受的痛苦。对于家境尚可的家庭来说,有偿补课可能只是令人厌恶的事情,而对于那些收入微薄的家庭来说,这是实实在在的困难。因此对于此种行为正确与否的评判,必须考量这类付不起补课费的学生和家长所遭受的痛苦和不公正。

缺陷三:损害社会道德。据教育部网站公布,有偿补课已经连续6年高居信访首位,百姓深恶痛绝可见一斑。笔者认为这份愤怒源于广大家长认为小部分在职教师没有履行应履行的义务,得到并不应得的报酬时,产生的一种对不公正的愤慨。在学生需要补课来掌握必要知识时,在一个良善的社会里,老师应该对学生呕心沥血地尽职尽责,而不是借机甚至创造机会榨取利益。有偿补课越市场化,一定会越发毁坏社会共同珍视的精神价值。

中小学教育不是一般类商品

中小学教育是关乎当下和未来的公益性事业,我们决不能将其类同于一般商品。中小学阶段的教育不仅仅关乎自由选择,还涉及评价此问题公正的评价方式。在此我们必须反思,除非我们都愿意让市场去改写那些我们深深认可的并已存在良久的制度规范,否则我们必须清晰界定市场在教育领域的道德界限。

老师、家长和学生应该是一种简单的、非功利化的社会关系。有偿补课使纯粹的师生关系添加了权力压榨和金钱交易,必然导致教师原本的崇高的形象受损,必然导致整个教师职业队伍的社会声望下降。可以想象,这两种截然不同的角色规范,在老师身上出现,将不可避免地带来学生和家长的情感混乱和认同下降。有偿补课不仅割裂了社会信任,也损伤了对教师这一职业的社会认同;不仅背离了教育的善,更是对社会共同的善的一种践踏。

放眼世界,禁止有偿补课绝非我国特例。对于“有偿补课”,各教育强国观点可谓惊人一致。无论是“立法禁止型”的德国、韩国和新加坡,还是“法定条件型”的日本,抑或“合同约定型”的美国都依法严禁有偿补课。这些国家的意见一致:中小学教师拿着国家财政发放的工资,类同于国家公职人员,自然应该禁止参与与教育相关的一切盈利活动。有偿补课,特别是公立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放任发展冲击了教育公平,也污染了教育生态。

我国对此问题态度也是明确、坚决的。国家出台了一系列部门规章规范办学,严禁有偿补课。特别是去年六月,教育部更是印发了史上最严的《严禁中小学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划出六条红线,对有偿补课下“最后通牒”。过去一年,各地狠抓规定落实,一批触碰红线的教师和学校负责人受到了处分。然而我通过一些实地走访和调研发现,有偿补课仍然或明或暗地在一定范围内存在,且形势仍相当严峻。这正应了康德的那声感叹:“教育就是能够交托给人的最大的问题和最困难的问题。”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杨雪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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