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绝有偿补课:界定市场在教育领域的道德界限(2)

杜绝有偿补课:界定市场在教育领域的道德界限(2)

根治有偿补课要过三关

有偿补课已成为重症,我们更需有刮骨疗伤的勇气去寻求此类问题的杜绝。我认为,根治有偿补课要过好“树德”“严堵”“广疏”这三关。

首先要树德,提高教师地位,明确权责。需要强调的是,虽存在部分“害群之马”,全国教师队伍总体品德状况仍是好的。然而在向来“尊师重道”的中国,师德问题无论是横向与教育强国相比,还是纵向和我国历史上的传统相比均有差距。只有地位神圣,才能让教师回归崇高。教师贵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需要对投身教育事业的神圣有着切实的珍视。师德问题,不只是教师这个群体的问题,更是全社会的问题。全社会要少一点指责,多一点关心和敬意。我们既要完善薪酬体系切实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也要完善教育评价机制,明确教师的职责。教育生态是整个国家和社会风气的缩影,唯有社会腐败问题得到根治,党风、政风和社会法治状况有所提升,教育生态的全面治愈与良性发展才能有社会基础。

其次要严堵,完善相关法律,依法治理。无论是全球治理经验还是我国治理现状,都鞭策我们必须着眼于新情况、新问题,明确定位有偿补课的性质,完善相关法律。《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都是治理有偿补课可依据的法律;《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是处理教师违反道德的依据。现存法律“底线”和道德“红线”的边界缺乏厘清,还存在着一些重叠,在操作性上也存在一定问题。因此我们要研究如何针对违反师德的有偿补课行为的性质和程度,明确划清法律和道德各自的界限。对违法者决不姑息,不能把违法问题降格为道德问题从轻处罚。任何理由都不能成为违反法律和规定的借口,“红线”尊严和“底线”的威严来自于一如既往的依法严查。

最后要广疏,明确市场边界,分类治理。根治有偿补课既要承认市场满足需求的功用,又要明确界定市场的边界。“禁补令”规范的是在职的公立中小学教师的行为。近些年,各种非官方的教育机构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在满足个性化教育需求的同时还创造了巨大的社会效益。只要没有在职中小学教师的参与,这些纯市场行为都是值得肯定的,因为无论是价格选择还是课程选择都体现着平等双方的真实同意。让政府的公办教育和市场的私办教育在各自的跑道上各就各位,这样教育内容的公共性要求和差异性选择都能得到实现。

(作者单位:国家行政学院社会和文化教研部)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杨雪最后修改: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