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军敏:中国在南海的历史性权利

王军敏:中国在南海的历史性权利

菲律宾虚构了中菲之间关于“九段线”历史性权利争端,仲裁庭在菲律宾的误导下关于“九段线”历史性权利主张的裁决是无效的,不影响中国南海权利主张。

7月12日,仲裁庭对中菲南海争端做出裁决:其中,关于中国“九段线”问题,仲裁庭裁决中国根据“九段线”主张的历史性权利没有法律根据。然而,应该指出的是:菲律宾虚构了中菲之间关于“九段线”历史性权利争端,仲裁庭在菲律宾的误导下关于“九段线”历史性权利主张的裁决是无效的,不影响中国南海权利主张。

关于中国的“九段线”权利主张,菲律宾辩称:除对岛礁及附近海域主张主权外,中国对“九段线”内全部海域及其海床和底土主张主权权利和管辖权;这种主权权利和管辖权实际上就是中国主张的历史性权利,且不是历史性所有权主张,不受第298条管辖权例外的影响,不影响仲裁庭管辖权。应该指出,这是菲律宾对中国“九段线”权利主张的歪曲和污蔑,是对仲裁庭的误导。

从中国对“九段线”行使国家权力的国家实践看,中国并未将线内的全部水域主张为领海或内水、行使国家主权。实际上,1958年《领海声明》在宣布适用直线基线制度及12海里领海宽度的同时,暗含地指出中国大陆及其沿海岛屿,与台湾及其周围各岛、澎湖列岛、东沙群岛、西沙群岛、中沙群岛、南沙群岛以及其他属于中国的岛屿之间隔有公海。1996年《关于领海基线的声明》公布了西沙群岛的领海基点和领海基线,这意味着在“九段线”内,中国将根据《公约》把西沙群岛作为一个整体主张享有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同样,中国2011年在致联合国秘书长的照会中也主张南沙群岛享有领海、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这意味着:中国并未将“九段线”内的全部水域主张为中国的历史性水域或享有历史性权利。

菲律宾利用“历史性权利”的中文表达法,辩称中国没有主张“历史性所有权”。众所周知,国际法中的历史性权利是指国家自古以来一直对某些海域享有的权利。历史性权利包括历史性所有权和非专属历史性权利。历史性所有权所及的水域被称为“历史性水域”,这些水域是沿海国内水或领海的一部分,“历史性水域”主要包括历史性海湾、邻接海岸的其他沿海水域、群岛间的水域等。非专属历史性权利分为历史性通过权和历史性捕鱼权。历史性通过权是指在内水的无害通过权,即各国在沿海国由于适用直线基线的效果使原来并未被认为是内水、但被包围在内成为内水的水域内享有的无害通过权。历史性捕鱼权是国家根据公海捕鱼自由原则在先前为一部分公海海域,现为沿海国专属经济区、群岛水域享有的非专属性捕鱼权。《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法》、外交部发言人以及中国学者仅提“历史性权利”,不意味着中国没有主张“历史性所有权”。实际上,我国在“九段线”内的不同海域分别享有历史性所有权和历史性捕鱼权。

我国“九段线”权利主张主要包括:中国对该线以内的岛、礁、沙、滩享有领土主权;中国对那些距离较近、可视为一个整体的群岛或列岛间的水域享有历史性所有权,这些水域是中国的历史性水域,是我国的内水,中国有权沿这些水域的外缘用直线基线划定领海基线,并根据《公约》主张领海、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等国家管辖海域;当“九段线”内的海域成为其他国家的专属经济区或群岛国的群岛水域时,中国在上述重叠海域内有权主张历史性捕鱼权或传统捕鱼权利。

在菲律宾的误导下,仲裁庭对菲律宾提出的“中国对‘九段线’内全部海域主张的主权权利、管辖权,即历史性权利,不是历史性所有权,且违反国际法”的诉求做出了裁决。然而,这一争端本不存在,是菲律宾虚构的争端。而且,根据《公约》第298条的规定,仲裁庭对涉及历史性所有权的争端没有管辖权。因此,仲裁庭裁决并不影响中国在南海的历史性权利。

责任编辑:佘小莉校对:郭浩最后修改:
0

精选专题

领航新时代

精选文章

精选视频

精选图片

微信公众平台:搜索“宣讲家”或扫描下面的二维码:
宣讲家微信公众平台
您也可以通过点击图标来访问官方微博或下载手机客户端:
微博
微博
客户端
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