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监局上半年工作总结

质监局上半年工作总结

核心提示:今年上半年各项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在事业发展过程中,还存在一些差距:一是人员业务水平和执法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执法监督主动性和有效性有待进一步增强;二是质监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程度不够高,对已经制定的规章制度在执行过程中落实不够到位,缺乏相应的创新。

***年上半年,在市委、市政府和鹰潭市局的正确领导下,我局深入贯彻学习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全面履行职能,创新工作机制,突出“三大安全”,狠抓作风建设,为我市经济的发展积极贡献力量。

一、***上半年的工作

(一)严纪律、抓作风,营造良好环境

纪律严明、作风过硬的工作环境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前提和保障。今年以来,我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统一全局干部职工思想认识。一是系统地开展了行政权力清理规范工作,通过股室自查,对行政权力进行全面摸底,按照责权一致,有权必有责的要求,落实责任主体,确保权力梳理彻底,权力来源明确。二是紧密结合市纪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和要求,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监督责任,专题研究部署,细化分解任务,夯实工作责任,同时加大走访宣传力度,深入群众宣传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真正的让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到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民意调查工作中来,营造了反腐倡廉的良好氛围。三是深入开展“双学双联”活动,建立“连心”小分队,深入挂点村天禄镇流桥村,走村串户、了解民情,在看望、慰问困难群众和老党员时,了解其家庭情况、存在困难等,及时帮助解决。目前,已落实帮扶资金1万元。

(二)严监管、抓成效,突出三大安全

1.食品安全监管须臾不敢放松

食品安全涉及人民群众身体健康,食品安全监管责任重大,是我局工作的重点之一。半年来我局共检查食品生产加工单位27家次,其中获证食品企业12家次,食品生产小作坊15家次。根据省、市局统一部署,开展了校园及周边“辣条”等面粉熟食食品集中清理整治,检查发现存在从业人员健康证过期、部分原辅材料未提供相应批次的检验合格报告等问题,现场已责令该企业限期改正。结合创卫工作,开展城区食品生产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假冒伪劣食品、食品标签标识问题等违法行为,确保食品安全。做好食品安全宣传,增强群众食品安全意识,半年来,向群众发放宣传册300余份,解答食品相关咨询120余人次,进企业、下车间宣传服务10余次。

2.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监察

(1)继续深入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按照上级文件及安委会文件要求开展了全市气瓶充装站、春季开学校园及周边特种设备安全集中整治等专项行动,并于6月开展了以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为主题的特种设备“安全生产月”活动,今年上半年共出动安全检查人员156人次、检查设备223台(套)、涉及使用单位39家、排查安全隐患66个、发出安全监察指令书3份。

(2)贯彻落实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新《安全生产法》于***年12月1日正式施行。我局以新《安全生产法》颁布实施为契机,多次配合市政府安委会及市安监局对我市大中型企业进行新《安全生产法》的宣贯培训活动,活动下基层、进企业。并在市政府、市安委会的指导下,配合安监局及其他部门开展“五落实、五到位”的督导,以此提高广大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和人民群众的守法意识。

3.落实产品质量安全监督

积极开展质监利剑行动、农资产品打假、消防产品质量专项整治、建材产品、安全生产大检查等各类专项检查,为广大市民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为贵溪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发挥保驾护航的作用。其中“农资打假”专项行动中我局对六国化工、贵西化肥有限公司化肥进行抽样检测,抽检产品合格率100%。  

(三)严要求、抓落实,突出服务能力

1.扎实做好代码工作。根据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的《关于清理规范 取消 停征和免征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财综﹝***﹞34号)文件精神,我局积极响应,做好充分准备,将免征政策主动告知符合政策的办证企业,将惠民政策真正落实到底。截至目前,组织机构代码共新办368家,变更135家,废置34家,年报564家,换证270家。

2. 夯实计量基础工作。上半年对全市用于医疗卫生、贸易结算、安全防护的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进行了强制性周期检定。对全市28家加油站在用的加油枪118把枪,进行了周期检定,合格率为100%。对南方水泥、鹏泰超市、园区企业、江铜等用于贸易结算的计量器具进行了检定,共检电子台秤104台、电子汽车衡19台,合格率为97.6%。上半年共检定压力表668台,合格650台,不合格18块,合格率97.3%。

二、存在的问题

今年上半年各项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在事业发展过程中,还存在一些差距:一是人员业务水平和执法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执法监督主动性和有效性有待进一步增强;二是质监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程度不够高,对已经制定的规章制度在执行过程中落实不够到位,缺乏相应的创新。

责任编辑:杨雪校对:蔡畅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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