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约车还能去火星揽客吗?

网约车还能去火星揽客吗?

8月1日,交通部网站发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营服务规范(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提出,网约车车内设施配置及车辆性能指标应明显高于当地主流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应在允许停车地点等候订单,不应巡游揽客,不应在机场、火车站等设立统一巡游车调度服务站或实行排队候客的场所揽客。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一个月,8月31日截止。(8月2日京华时报)

网约车新政发布后的那瓶香槟还没喝完,估计不少网约车司机们,会被征求意见中的“服务规范”给呛半死了。国办《指导意见》明确指出,出租汽车服务主要包括巡游、网络预约等方式。按照《管理暂行办法》的定义,网约车提供的是“非巡游的预约出租汽车服务”。对此,新的征求意见稿进一步明确,网约车“在运营服务中,驾驶员不应巡游揽客,不应在机场、火车站等设立统一巡游车调度服务站或实行排队候客的场所揽客”。

可见,网约车不得在机场车站等热点地区巡游揽客,是一脉相承的、早已预设的逻辑。这个逻辑看起来当然是合情合理的:设立统一巡游车调度服务站或实行排队候客的场所,网约车又不可能去排队,如果此时靠订单来抢生意,对于乖乖排队的传统出租车,显然就是不正当竞争。于是这就出现一个悖论:网约车不排队,自然不该来接单;如果网约车来排队,传统出租车怕也不会同意。那么,这个“不应巡游揽客”的征求意见,会不会直接启发地方监管部门把网约车框死在人迹罕至、人口稀薄的边缘地区呢?

这个担心不算是空穴来风。比如就在网约车新政发布当晚11点,济南的哥便收到了来自客管中心的安抚消息。内容如下:“各位驾驶员师傅:勿虑!勿信传谣!本市网约车数量规模由本市政府决定!新政实施后,无证经营除对司机处罚五千至三万元以外,还要对其平台处罚一万到三万元!是更加严厉的制裁!而且网约车运价水平也由本市政府决定!”再加上连揽客地点都“个性化定制”,网约车这口饭,还能吃得下去吗?

城市出行需求,大致是个定量。不会因为加上了互联网,打车的人数就几何级上涨。只要网约车合法化,那么,网约车与传统出租之间PK生意就必然是个正常现象,这个时候,裁判的哨子如果稍微有点“黑”,一切共享或创新的画饼,恐怕都不会成为业态有序竞争的现实。网约车新政之所以赢得更多的点赞声,是因为它代表了一种势不可挡的方向。那么,具体到地盘划分、利益分成、门槛设定等生死线问题,如何摒弃既得利益抱团的嫌疑而公正操作,考验的不仅是良心与智慧,还有法度与大局。

李克强总理说,“一个新事物诞生的时候,我们确实不能上来就管死了,而要先‘看一看’”。世界权威咨询公司罗兰贝格报告,至2020年中国网约车市场规模将达到5000亿元,潜在市场需求达到1.1万亿元。眼下,既然是征求意见稿,自然就是拿出来接受拍砖的。制度设计的一片冰心也许会被误读,那么,在解析细则的时候,能稍稍安抚惊弓之鸟的网约车们的忧虑。警惕属地管理下合法伤害权肆虐,不要逼着网约车去火星揽客,这是网约车新政颁布后同样值得关切的议题。

责任编辑:刘佳星校对:吴成玲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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