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弘扬沂蒙精神 落细落实主体责任

持弘扬沂蒙精神 落细落实主体责任

——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体会

摘要: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全面从严治党的一部分,党的建设必须全面从严,各级党组织及其负责人都是责任主体。”“要以顽强的意志品质,坚持零容忍的态度不变,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让腐败分子在党内没有任何藏身之地!”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各级党组织要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管党治党,必须严字当头,把严的要求贯彻全过程,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进一步明确了新时期从严管党治党的新要求,是十八大以来在丰富实践基础上对管党治党的经验总结和理论创新。山东临沂作为有着光荣传统的革命老区,各级党组织更要深刻领会、全面贯彻中央要求,继承弘扬沂蒙精神,在管党治党特别是落细落实主体责任上狠下功夫,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营造山清水秀的良好政治生态。

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根本在于担当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管党治党是最根本的政治责任,敢于担当是最基本的政治品格”“从严治党必须增强管党治党意识、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对各级党委特别是党委书记来说,扛起主体责任,负起第一责任,义不容辞。临沂市委立足新形势任务,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继承发扬革命老区听党的话、敢于负责、勇于担当的优良传统作风,推动各级党组织切实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扭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

以上率下,发挥表率作用。临沂市委牢固树立不管党治党、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观念,真正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要求市委常委带头遵守规定,带头执行规定,严格履行“一岗双责”,不仅要抓分管的业务,还应一并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决不能一手硬、一手软。要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经常性地督促提醒分管联系单位的领导班子,牢固树立起责任意识、担当意识,真正把主体责任扛起来、担起来、严起来,确保管党治党责任落到实处。

加大督促力度,以制度落实责任。市委先后出台《落实主体责任实施意见》、《落实主体责任重点任务分工意见》等8个制度文件,初步形成落实责任的制度体系。市委确定年度主体责任重点任务,落实到市委常委班子每个成员,每项任务明确一个主责部门,明确任务目标、完成时限和第一责任人。市县两级纪委列出监督责任清单,实行督查和督导制度,采取“一对一”“面对面”履责谈话、廉政谈话、向纪委全会述责述廉三种主要形式,督促县区和市直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班子成员不折不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加大检查考核力度,强化责任担当。推行主体责任双报告制度,规定县乡党委及其主要负责人每年底以书面形式,分别向上一级党委、纪委报告本年度履行主体责任情况。通过日常督导、半年检查和年终综合考核等方式,对落实主体责任情况进行量化考核。去年,市纪委派出9个巡察组,对15个部门落实主体责任、遵守党的纪律等情况开展巡察,维护了纪律的权威性。今年的检查、考核首次实行市委统一领导、12个主责部门共同实施的方式进行,共同担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

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关键是压实县乡党委责任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明确要求,“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让群众更多感受到反腐倡廉的实际成果”。党的工作最坚实的力量支撑在基层,最突出的矛盾和问题也在基层,必须强化责任担当,压力传导到位,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在基层落地生根。

压实责任,抓好县乡党委是关键。落细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根本在于层层传导压力,把任务分解下去,把责任落实到县乡两级党委特别是一把手身上,打通责任落实“最后一公里”。县委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一线指挥部”,县委书记是“一线总指挥”,必须强化县委书记的责任担当,压实第一责任人职责。要以县委为龙头、乡镇党委为关键、村党支部为落脚点,推动县乡村落实主体责任“三级联动”,构建以县领乡、以乡带村的工作格局,确保主体责任在基层全覆盖、无空挡。临沂在全省率先探索开展县级党委政府和市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向市纪委全会述廉述责工作,层层开展履责谈话、廉政谈话、责任督查、考核工作,有力推动了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加大问责力度,推动责任落实。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出台,为督促各级党组织更好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提供了制度利器。只有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才能以问责促担当、层层压实责任,体现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做到有权就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严格实行“一案双查”,对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履行“一岗双责”不力,区域、系统内“四风”问题反弹、党员干部违纪问题频发多发的,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2015年以来,临沂共查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案件135起,问责189人,产生了“问责一个,警醒一片”的震慑效应。

以人民为中心,让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市委及时印发《关于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实施意见》,坚决查处发生在基层和群众身边的生冷硬推、吃拿卡要、与民争利、强占侵夺、欺压百姓、贪污挪用等“四风”和腐败问题,特别是重点查处扶贫领域虚报冒领、雁过拔毛等突出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在基层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县乡纪委把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主要任务,严格执纪审查,把工作做深做细做实。截至目前,共查处此类问题197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72人,移送司法机关7人,通报16起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较好地维护了群众利益,受到广大干部群众好评。

责任编辑:王妗校对:董洁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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