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党员开展学家训、立家规、正家风活动的通知

市党员开展学家训、立家规、正家风活动的通知

核心提示:党员承诺守家规。8月中旬之前,结合班子集中学习、专题研讨、支部学习讨论等,组织党员干部介绍学家训、立家规的过程和体会,并就遵循家规作出公开承诺,争做“父母的孝子、群众的公仆、时代的先锋”,自觉接受党员群众对家规内容的评议和家规执行情况的监督。

各镇党委,市委各部、委、办、局,市直各单位党组(党委、总支、支部),xx区党工委,xx党工委,xx党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深化我市“立家规家训,传廉洁家风”最美家庭创评活动,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更好地融入日常,促进党员干部加强家庭建设、培育良好家风,决定在全市党员干部中开展“学家训、立家规、正家风”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关于党员干部家风建设的重要论述为根本遵循,把《准则》规定的“廉洁齐家,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化作党员干部率先垂范的具体行动。突出科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这个重点,结合弘扬xx孝文化,把“孝”、“廉”贯穿始终,组织引导广大党员把家风建设摆在重要位置,把合格党员要求融入家庭建设,主动学家训、立家规、正家风,弘扬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推动公民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建设美好xx、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思想基础和组织保障。

二、活动时间

2016年7月开始,9月底结束。

三、活动内容

(一)学“孝亲经典”家训

1、梳理挖掘寻家训。充分发挥我市“孝文化”底蕴深厚的优势,深入挖掘、梳理,广泛收集xx历史“乡贤”及当代孝亲典范的家训,选取其中有着较强代表性,具有一定参考价值和现实意义的家训,编纂出展现xx精神风貌的乡土家训教材,供党员干部对照学习。

2、深学细悟学家训。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员干部家风建设的重要论述以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基础上,重点突出对孝亲文化家训的学习,结合“三会一课”、专题学习会、党员固定活动日等,组织广大党员认真学深悟透、深查细照,切实提高党员干部加强家风建设的思想和行动自觉,用孝亲文化凝聚社会治理的正能量。广大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撰写学习心得。

3、互动交流传家训。在市纪委监察局网站建立“学家训、立家规、正家风”专栏,刊载优秀家训。倡导通过举办“我的家训故事”征文、孝亲家训诵读、孝亲楹联征集、“身边人讲孝亲”等活动,强化互动交流,组织党员干部结合弘扬孝亲文化,围绕传承优秀家训,进行座谈讨论,互相促进,共同提高。

(二)立“外廉里孝”家规

1、家庭讨论立家规。7月底前,科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要对照党纪国法和党的优良传统,对照“三严三实”要求和好干部标准,对照包括孝亲在内的中华传统美德,采取召开家庭会议等方式,与配偶、子女、父母等家庭成员深入交流、反复商议、形成共识,树立“首在行孝道、重在守清廉”的理念,严肃认真地制定有约束力、有自身特点的家规。鼓励广大党员挖掘世代传承的家教格言,学习借鉴孝亲、廉洁的经典家训,制定有时代特点、积极向上的家规。

2、群众参与评家规。开展“‘外廉里孝’好家规”评选、“一句话家规”大讨论等活动,充分利用网络、微信、短信,扩大活动影响,请群众当评委,突出“外廉里孝”标准,让“好家规”脱颖而出,成为“人人热议、人人推崇、人人学习”的标准。各地各单位推荐的“好家规”于8月25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报市纪委,每个镇(城市社区)党(工)委推荐不少于2条,市直机关工委推荐不少于15条。

3、党员承诺守家规。8月中旬之前,结合班子集中学习、专题研讨、支部学习讨论等,组织党员干部介绍学家训、立家规的过程和体会,并就遵循家规作出公开承诺,争做“父母的孝子、群众的公仆、时代的先锋”,自觉接受党员群众对家规内容的评议和家规执行情况的监督。各地各单位可以探索在适当范围公开党员干部家规,鼓励党员领导干部撰写立家规的体会文章。

(三)正“孝爱勤美”家风

1、主题引领正家风。突出“孝、爱、勤、美”主题,倡导广大党员干部立言立行,做孝亲敬老、博爱友善、勤廉敬业的典范,带动家庭成员守家规、正家风,立足岗位争先进,展现党员家庭的和谐之美。用“孝爱勤美”引领党员干部的好家风、营造健康向上的好民风,凝聚推动发展的正能量。

2、载体推动育家风。各地各单位要以“好家风”为重点,引导党员干部按照“四讲四有”要求,在夫妻和睦、尊老爱幼、子女教育、勤俭持家、邻里和谐等方面作表率,组织党员干部积极参与“党员家庭”挂牌、“党员示范户”创建、寻找“身边最美党员”等活动,继续深化“最美家庭”、“孝亲之家”创评,推动党员家庭在家风家教方面走在前列。

3、领导垂范践家风。坚持知行合一,注重发挥党员领导干部的关键少数作用,引导其带头培育、践行“好家风”,加强家庭“微治理”。做到“干事创业让家人自豪,清正廉洁让家人放心”,把正家风作为“两学一做”的必修课、常修课。科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要在支部组织生活会、班子民主生活会上,把践行家规情况作为对照检查的重要内容,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各级党组织要利用走访调研、干部考察和谈心谈话等时机,深入了解党员领导干部学家训、立家规、正家风情况,加强八小时之外的监督。

责任编辑:杨雪校对:蔡畅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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