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光鑫:履行义务,践行誓言的“必答题”

汪光鑫:履行义务,践行誓言的“必答题”

●在常学党章、常温誓词中内省反思、净化灵魂,在积极工作、恪尽职守中兑现誓言,在勇敢地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中维护誓言,以履行党员义务的行动,做到一辈子对党忠诚

党章具有很强的实践性。党章规定党员应当履行的八项义务,是对党员的基本要求,是衡量一名党员是否合格的重要参照。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关键在“做”,“做”最基本的体现就是履行好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每名党员只有把党章装在心中,把誓言印在脑海里,把义务落实在行动上,在带头中当先进,在带动中当榜样,在履行义务中坚守并兑现入党誓言,才能始终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成为一名合格共产党员。

履行义务是践行党章的内在要求,是共产党员保持党性长久的必要实践。党员要把义务尽到尽好,必须做到内容不缺、标准不降、热情不减。党员八项义务是一个统一体,没有轻重主次之分,不能割裂开来看待和理解,它们共同支撑着共产党员的先进性纯洁性。履行这八项义务是一道必答题而不是选答题,党员应以忠诚的信念、以全部的精力把它答好,不能取舍和跳过;严格尽义务,把它当作培养合格党员的必经之途,不容半点马虎,不打半点折扣,认认真真地把每一项义务都履行出最高水平;不把义务当作束缚,自觉规范言行,这样才能使尽义务成为一种生活习惯、一种工作状态,在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履行党员义务中立起共产党员的先锋形象。

履行义务的过程是一个奉献的过程,是一个锻炼党性和践行宗旨的过程,更是一个坚守誓言兑现誓言的过程。履行义务仅凭一时热情不够,一股冲劲不够,一鼓作气不够,需要持之以恒,需要踏石留印,需要高度的自觉性,在“恒”和“久”上下功夫使长劲,滴水穿石,磨杵成针;决不能“三天打鱼两天晒网”,把履行义务当作捞取政治资本和个人名利的筹码。如果带着功利心履行义务,一旦遇到风吹草动、外界干扰,遇到思想困惑、名利诱惑,遇到困难挫折、生死考验,就有可能忘记共产党员身份,忘记党员的义务与责任,忘记党章党规要求,忘记自己面对党旗时的誓言。真正的共产党员,一定是在履行义务中坚守自己的誓言,在坚守誓言中履行党员义务,相辅相成,相伴而行。

履行义务重在带头带动。党员的先进性不是虚无抽象的,也不是凭空得来的,需要每名党员带头践行党章,带动示范群众。带头就是冲锋在前,带动就是模范引导,关键在“带”,不但自己要带头做好,还要带动其他人一起做好。自觉带头,要做得比别人好,在学习党章党规和习主席系列重要讲话中,学习领悟在前,思考贯彻在前,结合运用在前;在面对任务和困难时,不瞻前顾后、畏首畏尾,而是勇挑重担,干在前列,冲在前面;在面对胜利和荣誉时,头脑清醒,不邀功请赏,争名夺利,甘做幕后英雄。带动是对带头的提升,是带头的更高标准和更高形式。共产党员是先进分子,特别是有的党员担任领导职务,更有责任带动自己的部属成为先进。带动需要示范引导和创先争优,需要鼓励鞭策和批评教育,以自身先进促整体先进。

誓言是信仰的延伸,是承诺履行党员义务的保证。每名党员都应该经常重温面对党旗时的铮铮誓言:“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这是我们对党的庄重承诺,必须终生坚守。淡忘了誓言就意味着忘记了义务,忘记了义务就是背叛了誓言、失去了先进性。要知道,入党时组织的考验是一阵子,做合格党员却是一辈子的事。加入了党组织,就要自觉践行党章、履行义务;对党宣了誓,就要终身履行誓言。无论党龄多长职务多高,都不能忘记誓言;不管身处什么环境什么岗位,都不能违背党章、违反党规。要时刻铭记对党的誓言,在常学党章、常温誓词中内省反思、净化灵魂,在积极工作、恪尽职守中兑现誓言,在勇敢地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中维护誓言,以履行党员义务的行动,做到一辈子对党忠诚。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杨雪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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