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过程严把关
防止干部“带病提拔”,从严选拔、从严把关是关键。如何从严把关?意见从选拔任用的初始环节到任职的全过程都作出专门规范,要求加强动议审查、强化任前把关。
动议是选人用人的初始环节。意见提出,坚持先定规矩后议人选,按照以事择人、按岗选人的要求,对领导班子优化方向、拟选拔职位资格条件和人选产生范围进行充分酝酿,在此基础上比选择优,研究意向性人选。
李萍认为,这一极具针对性的规定有助于改变以往“因人择岗”的现象,有效防止了“人情动议”“关系动议”。
公示是干部选任接受群众监督的重要一关。针对一些干部任用过程中公示环节走过场的现象,意见还特别提出改进考察对象公示和任职前公示方式,探索扩大公示内容、范围和延长公示时间,充分接受干部群众监督。
关于把什么关,在近年来探索实践的基础上,意见进一步提出实行“四凡四必”:即干部档案“凡提必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凡提必核”,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凡提必听”,反映违规违纪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凡提必查”。
谢春涛表示,意见中的这些规定很实在很具体,实践中好操作好把握,如果严格执行,一定会大大减少干部“带病提拔”的现象。
绝不“因噎废食”
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重视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绝对不能因噎废食束缚住了党委(党组)正常的干部选拔任用。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李拓指出,防止干部“带病提拔”,要注意防止另一种倾向,即不敢大胆使用干部或有人借此诬告陷害干部等问题。
对此,意见特别强调,要坚持事业为上、公道正派,保护作风过硬、敢作敢为、锐意进取的干部,对那些想干事、能干事、敢担当、善作为的干部要旗帜鲜明地撑腰鼓劲、大胆使用。对于一时存疑、暂未使用的干部,要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及时查清问题、作出结论,为那些受到诬告、诽谤、陷害的干部澄清正名,严肃处理打击报复、诬告陷害行为。
“意见针对可能出现的问题提出具体要求,这是非常重要的。有利于强化正确用人导向,大力培养、大胆使用谋改革促发展实绩突出的干部,让广大干部敢于担当、更好地干事,而不是让干部不干事、不作为。”李拓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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