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府权力运行监管细则的通知(2)

关于政府权力运行监管细则的通知(2)

核心提示:建立政府权力运行监管制度,是确保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落地生效的重要措施,是解决长期以来“重审批、轻监管”问题的有效途径。区直各相关单位要将制定政府权力运行监管细则作为推行清单制度、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明确工作职责。

二、完善监管机制

(一)健全协同监管机制。监管细则要明确部门之间和上下级政府之间的监管职责关系,加强沟通协调,推动多部门协同联动,防止出现重复监管和监管真空。

(二)完善信用监管机制。监管细则要明确相关基础信用信息的记录、应用和管理,完善商事主体信息交换推送,突出对违法违纪、失信违约信用信息的收集、交换和共享。

(三)强化约束机制。监管细则要强化刚性约束,严格责任追究,把行政责任细化落实到权力、部门、岗位,以严格问责倒逼责任落实,以责任落实保障各项监管措施落实,防止权力行使中的越位、缺位、错位行为。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压实责任。建立政府权力运行监管制度,是确保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落地生效的重要措施,是解决长期以来“重审批、轻监管”问题的有效途径。区直各相关单位要将制定政府权力运行监管细则作为推行清单制度、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明确工作职责。要切实履行制定政府权力运行监管细则的主体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负总责,明确分管负责人,成立工作专班,周密安排,落实责任,强化措施,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二)突出重点,合力推进。各相关单位要结合不同类型的政府权力事项,把握监管重点、措施、要求的差异,有针对性地明确重点监管内容,确保有的放矢、管用有效。要主动加强与省市主管部门和县区对口部门的衔接沟通,注重学习借鉴。要注重权力运行监管细则编制的实务指导,真正实现上下级政府间权力运行监管细则编制体例的基本统一。区编办、法制办等部门要加强指导、督促和调度,强化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政府权力运行监管细则制定工作协调有序推进。

(三)严格程序,按时完成。按照“边清理权责清单、边制定监管细则”的工作模式,有序推进政府权力运行监管细则制定工作。xx年8月中上旬,全面启动区本级政府权力运行监管细则制定工作;10月10日前,各单位制定完成本部门、本单位权力运行事中事后监管细则及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基准(初稿),报区政府权力运行监管细则办公室集中审查,编办负责权力运行事中事后监管细则督促指导,法制办负责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基准督促指导;10月20日前,对权力运行监管细则进一步优化完善,10月底前,将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的权力运行事中事后监管细则及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基准以正式文件形式报区政府备案,同时抄报一份给编办。各单位要按照区政府统一部署和时限要求,周密安排,落实责任,确保全区同步全面完成政府权力运行监管细则制定工作。

责任编辑:杨雪校对:蔡畅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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